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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內蒙古師范大學 2023-03-28 相關院校:內蒙古師范大學
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2〕3號)、《關于做好 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和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考務管理的通知》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學校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2023年度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應成立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復試錄取領導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組長由培養單位主要領導擔任,復試錄取領導小組名單需報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復試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復試錄取辦法和調劑細則的制定、復試的組織管理、考務安排,做好命題、試卷印制、試卷保管與分發、考試組織、閱卷、違規考生上報等復試相關工作,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監督檢查,特別要做好試卷的安全保密和考風考紀工作。
凡我校教職工有近親屬或關系密切的人員參加我校2023年度碩士研究生復試的,一律不得參與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復試及錄取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加強信息公開和監督,須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做到應考盡考、平安研考,確保我校2023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三、復試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同一專業學位類別(領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執行統一的復試內容、合格要求及錄取標準。
(二)第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要求
1.復試名額的確定采用差額的方式進行,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培養單位可結合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等情況適當調整。
2.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按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3.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復試(簡稱“破格復試”)。破格復試應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對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各培養單位要積極做好調劑工作,不得單純為完成招生計劃或保護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標準進行破格復試。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破格復試考生不得調劑。
4.參加復試的考生須認真查閱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和招生專業目錄備注信息,如不符合我校報考條件,導致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調劑考生進入復試的要求
1.接收調劑原則
(1)第一志愿上線人數未達到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招生計劃的專業,方可接收調劑。
(2)我校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背景、考生初試總成績和單科成績、考生科研成果、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表現等條件,擇優接收調劑。
2.接收調劑的具體要求
(1)調劑依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于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編制工作的通知》、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調劑政策以及我校相關專業報考條件(詳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發布的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及調劑細則。
(2)所有調劑考生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接收(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和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調劑,未通過該系統調劑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3)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B類地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個別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調劑,且符合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2〕3號)的相關規定。
(4)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首先考慮相同專業的調劑。
(5)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調入專業初試考試科目中有數學的,調劑考生初試科目須有數學。
(6)申請調劑到同一個專業且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應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接收調劑。
(7)各專業接收調劑的人數控制在缺額人數的1.2—2倍以內。
(8)不得跨學科門類和一級學科調劑。各專業學位不得跨專業學位類別調劑,教育專業學位各領域間不得調劑。
(9)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10)我校不接收報考其他單位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調劑考生。
(11)各調劑考生須認真查閱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和招生專業目錄備注信息和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如不符合我校調劑要求,造成調劑不成功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要求
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根據招生計劃、報考人數研究確定。復試內容及合格要求與普通考生一致。根據初試、復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五)復試的主要方式和內容
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復試。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應參加一門專業課的筆試和綜合素質面試(包含外語口語及聽力)。此外,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還須加試所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畢業生均按同等學歷考生對待),報考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除專業課筆試和綜合素質面試外還需參加政治理論考試。
1.專業課復試由各招生單位組織安排。要按照初試命題規則進行命題,考試時間由研究生院統一確定。
專業課復試要根據培養目標要求、學科專業特點,突出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的考查,選拔拔尖創新人才。專業課復試采用筆試的方式,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筆試至少配備兩名監考人員,并嚴格按考試要求實施。
2.綜合素質面試內容與方式由各學院復試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組織安排。要求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且應有指導教師參加,同時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須統一,成績按A、B、C、D四檔記錄,分別對應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各培養單位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在復試過程中,要發揮和規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強化政策意識、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復試結束時,監考人員、專業課復試小組和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均應在復試記錄單上簽字。綜合素質面試要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
4.復試要在標準化考場進行,筆試和面試均須通過人臉識別驗證進行考生身份識別,防止冒名頂替。面試過程須使用攝像機和錄音設備對考生和復試教師全程錄像和錄音,確保錄像錄音完整清楚。復試所涉及的考試材料(包含答卷、成績評定書面記錄等)、視頻監控資料、影像及錄音資料等須保存至復試結束后3年。與考生復試成績相關的所有復試書面記錄材料均應完整,不得缺頁、違規涂改。
6.同等學歷考生加試的兩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一律采取筆試方式進行,且不得與初試科目和復試科目中的專業課相同,難易程度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
7.報考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專業的考生的政治理論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
(六)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1.除設計學、藝術設計、美術學、美術、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專業外的其他所有專業的總成績=(初試成績/500)×60+〔(專業課復試成績)/100〕×40。
2.設計學、藝術設計、美術學、美術專業的總成績=(初試成績/500)×40+〔(專業課復試成績)/100〕×60。
3.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專業的總成績=(初試成績/300)×60+〔(專業課復試成績+政治理論)/200)〕×40。
(七)嚴格審查考生資格
要嚴把復試入口。在復試前要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 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特別是報考專項計劃、申請加分等有關考生的身份審核。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按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教學函〔2022〕3號)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還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八)嚴肅考風考紀
各培養單位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要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錄取辦法及要求
1.在本專業內按考生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2.凡有調劑考生的專業,第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序,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3.專業課復試成績60分以上(含)為合格。
4.綜合素質面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考核及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同等學歷考生加試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7.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8.經考生確定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對學籍學歷審核不通過的考生不予錄取。
9.計劃類型的確定辦法
(1)按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教學函〔2022〕3號)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均簽署《定向合同書》,定向到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
(2)凡復試成績合格且人事關系在我校的正式教職工,培養類型均確定為定向。
10.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的本科生考生,入學報到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五、做好考生咨詢服務
各培養單位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各培養單位要強化人性化關懷和個性化安排,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貧困地區考生、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的關愛幫扶。
六、復試錄取工作的監督和復議
1.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有關規定,復試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培養單位要切實落實研究生復試工作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要全程參與、全程組織、全程管理。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復試錄取工作。
2.復試工作實行監督制度和巡查制度。學校的紀檢監察部門應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選派專人到復試現場進行巡查,必要時可對部分考場派出監察員進行現場監察。復試場地需在明顯位置張貼申訴舉報電話,并對提出的問題及時解決。
3.復試工作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學校按照規定及時對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擬錄取名單等信息進行公示。學校將在復試完成后對擬錄取名單進行統一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保持考生申訴渠道暢通。
4.復試及錄取結果的申訴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并會同招生領導小組共同復議并做出處理決定,考生對處理結果有異議時可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訴。
5.招生咨詢電話:0471—4393213;
投訴舉報電話:
內蒙古師范大學:0471—4393301,4393230;
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0471—326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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