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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現場確認 來源:青島農業大學 2021-11-08 相關院校:青島農業大學
各位考生:
為方便考生確認信息,青島農業大學報考點(3761)采用網上確認方式,具體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接受考生范圍
選擇青島農業大學為報考點的考生(報名號以3761開頭且完成網上繳費)。
根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2022年山東省碩士研究生報考點約束規則》規定,青島農業大學報考點只接受報考青島農業大學且滿足如下條件的考生:
1.青島地區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
2.工作或戶籍在青島市的往屆考生以及工作或戶籍在青島市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由于考生個人原因選錯報考點造成的無法網上確認及考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確認時間及注意事項
2021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16:00(逾期不能上傳材料),已經上傳材料但審核未通過的考生,補充材料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5日14:00,逾期不再辦理。
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上確認平臺,完成本人的“核對網報信息、上傳本人照片、上傳身份證及其他相關材料”等網上確認手續,逾期不再補辦。建議考生盡早登錄系統上傳確認材料,以免因審核不通過沒有充足的時間準備補充材料。
2.因故無法順利完成網上確認的考生請及時電話或電子郵件咨詢我校研招辦老師。聯系電話:0532-58957598,58957673郵箱地址:201901188@qau.edu.cn)
三、網上確認網址
網上確認入口(掃描二維碼或登陸網址):
確認網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
二維碼:
建議首選使用手機掃描二維碼登陸系統操作,如使用電腦,建議使用360瀏覽器極速模式。考生進入登陸頁面后,輸入學信網賬號、密碼,核對本人的網報信息、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后等待審核結果。
四、網上信息確認所需提交材料及標準
網上信息確認所需上傳材料及標準要求詳見附件。
五、審核結果反饋
審核結果一般會在24小時內通過手機短信反饋(提交材料考生人數過多及特殊情況除外)。
請考生在確認時間期限內及時關注手機短信并登陸研招網(即原網上信息確認系統)查看審核結果!
未通過審核的考生,應根據提示內容重新補充提交相關材料;不符合我校報考點條件的考生,請盡快重新選擇符合條件的報考點,以免耽誤考試。
六、下載準考證
2021年12月18日-27日,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須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七、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在網上報名時完成報名費支付,未交費考生信息為無效信息,不能參加網上信息確認。所有考生均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報信息確認。未參加確認的,報名資格無效。
2.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3.考生務必按要求上傳提交材料,確保照片清晰規范,否則將無法通過審核。
4.對于網上審核不通過、不具備網上操作條件等特殊情況的考生,請提前一天聯系我校研招辦老師確定是否可來現場辦理。經工作人員確定須來現場辦理網上確認手續的,請根據工作人員要求按規定辦理入校申請。
5.根據文件要求,研究生招生考試實行兩次安檢制度。
在封閉區入口和考場入口進行兩次安檢,只能攜帶考試必須物品入場,其他物品如書包、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照相設備、掃描設備、智能手表等)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嚴禁帶入封閉區、考場。請各位考生提前妥善安置本人物品以免丟失。
6.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全部使用標準化考場,我校考點本次考試的考場全部安排在青島農業大學城陽校區。
7.我校不舉辦或參與舉辦任何形式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輔導活動,請廣大考生積極備考,小心防范社會培訓機構的虛假宣傳現象,謹防上當受騙。
八、誠信考試溫馨提醒
1.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如實填寫本人相關報名信息,認真履行自己在網上報名時簽署的誠信考試承諾書中的有關內容,珍惜個人名譽,遵守考試紀律,誠信考試。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2.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考生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3.根據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等情形,均應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之一的“情節嚴重”,將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
請各位考生在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過程中強化誠信意識、規則意識、法律意識,做到謹遵承諾、誠信應考。
咨詢電話:0532-58957598,58957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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