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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長江科學院 2021-04-09 相關院校:長江科學院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及《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文件精神,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和我院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完整、全面、準確貫徹新發展理念,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精神,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確保復試工作平穩推進,認真做好招生錄取工作,高質量完成2021年國家下達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二、組織管理
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研究生部負責人、相關培養單位負責人、信息中心負責人及監審處負責人組成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綜合組、復試組、信息技術組及督查巡視組。研究生部為綜合組的日常辦事機構,復試組由各培養單位遴選組建,信息中心為信息技術組的日常辦事機構,監察審計處為督查巡視組的日常辦事機構,具體分工及職責如下:
1、領導小組
切實履行研究生招生工作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對我院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分管的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負責組織細化工作流程,加強考務調度,強化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與復試及錄取相關的各項工作。
2、綜合組
(1)擬定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
(2)開展對命題人員、導師和工作人員保密紀律教育,并分別簽訂保密承諾書;
(3)結合我院復試工作安排,綜合運用各類媒體特別是新媒體,開展考生咨詢服務,及時、準確做好我院復試工作方案的內容和相關要求,特別是復試時間、方式、流程等的宣傳解讀,保障考生咨詢通道暢通,確保復試組織工作順暢有序;
(4)密切關注網上輿情,及時上報、妥善應對和處置突發情況;
(5)國家分數線下達及調劑系統開通后,及時通知各復試組第一志愿考生及經審查符合規定的調劑考生生源情況;
(6)匯總、審核并及時公示各復試組的擬錄取考生名單;
(7)將擬錄取名單報湖北省教育主管部門;
(8)寄發調檔函至錄取考生人事檔案所在單位調取檔案;
(9)寄送錄取通知書。
3、復試組
(1)制定復試計劃,包括:復試組成員、復試時間、復試地點及復試內容等,復試內容要針對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科學設計,確定復試內容,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
(2)開展命題人員、導師和工作人員的遴選及培訓,命制、保管復試試題;
(3)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并在院網進行公示;
(4)通知一志愿及調劑考生參加復試;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體檢結果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5)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及時交研究生部進行公示。
4、信息技術組
為復試及錄取工作提供網絡技術支持、應急處置和咨詢服務。
5、督查巡視組
監督檢查及巡查復試錄取工作的過程。
三、調劑
1、教育部發布《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我院按規定公布調劑的具體要求、程序、復試錄取實施細則等。
2、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一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我院的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一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我院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由研究生部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對申請同一培養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4、調劑程序
(1)考生使用網報時的用戶名及密碼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2)對考生所填信息進行審核,對遴選出的符合條件考生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平臺發送復試通知;
(3)考生收到我院擬同意復試信息后,應在規定時間內予以確認,逾期視為放棄資格。
四、復試及錄取
復試及錄取過程中全面落實一崗多控,多崗監督機制,確保不出現問題。
(一)復試方式、流程及費用
1、復試方式:復試選用研招遠程(網絡)復試系統平臺進行遠程面試,由各復試單位進行組織并具體實施。為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各復試組須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依照《招生管理規定》,在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復試前,各復試組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進行“雙識別”,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開展“四比對”,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同時需核查考生的體檢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
遠程復試系統的具體操作方法將會以操作手冊(電子版)發放給允許參加復試的考生。
2、復試流程
(1)收到復試通知并確認的考生需至少提前三天向所報考的培養單位(助理)提交相關的面試材料等待審核。
(2)根據面試安排(以考場+時間段,如“101考場 3月 20 號14:00-17:00”),培養單位助理通知考生和面試小組(考官+工作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系統,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前進行系統在線測試。
(3)考生進入面試間進行面試,時間約20分鐘。
(4)面試小組評分,完成評分并提交。
(5)當下一名考生進入面試時,工作人員提前對考生進行確認。
具體操作詳見我院官網《考生須知》及《考生客戶端操作手冊》。
3、復試費用
我院不收取復試考生報名費,研招網絡復試系統收取的復試費用由我院承擔。
(二)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英語水平和綜合素質(專業知識、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等的測試,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三)參加復試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
(1)符合教育部規定及我院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
(2)滿足我院調劑要求并同意其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
2、參加復試的比例
參加復試的比例執行國家相關規定。
(四)復試綜合成績
1、綜合成績=0.5×(初試成績÷5+復試成績);
2、面試成績即為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考生的復試成績為考官賦分的平均值。
(五)其它
1、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各復試組要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導師擔任考官并參與復試工作;
2、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考官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開展導師遴選和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提高導師運用新技術、新手段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復試組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3、督查巡視組要采取靈活有效的方式,建立一崗多控、多崗監督機制,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復試全程須錄音錄像。
4、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一并交研究生部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5、注意事項:
(1)手機集中保管;
(2)保持復試現場安靜、不隨意交流;
(3)不隨意中途離場;
(4)每場復試考官不得更換。
(六) 體檢
1、考生復試前須到所在地的二甲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參見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的項目,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報告在復試前和其它需審查的個人資格資料一起提交給報考的培養單位。開學后,我院還將組織體檢復查。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復試前,我院對所有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考生將《長江科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詳見2021長科院研招群)與其它需審查的個人資格材料一同提交給報考的培養單位。
(八)擬錄取
1、按專業、遵循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同時參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檢結果擇優錄取,我院將在調劑平臺上發出待錄取通知,不在規定時間內予以確認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2、以下幾種情況不得錄取:
(1)沒有按時參加復試;
(2)復試前未提交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或體檢報告;
(3)提交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或體檢報告不合格;
(4)學籍學歷認證結果與報名信息不一致;
(5)其它相關政策規定不得錄取的情況。
(九)擬錄取考生的調檔
對擬錄取的考生調檔工作由研究生部負責,將在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寄發調檔函給考生人事檔案所在單位調取考生檔案。
(十)時間安排
1、國家線發布后,研究生部將符合規定的第一志愿考生信息通知相關單位;
2、國家調劑系統開通后, 研究生部在調劑系統公布生源缺額信息。相關培養單位進行篩選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公示并通知經無異議的考生參加復試,并將加蓋電子章的《長江科學院2021碩士研究生招生參加復試名單》的電子版交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在研招調劑系統向相關考生發出復試通知;
3、4月底前完成錄取相關工作;
4、復試結束后,相關單位及時將加蓋電子章的《長江科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擬錄取及備錄取名單》電子版、賦分表及復試錄音錄像的光盤交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匯總、審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擬錄取名單,并提交至院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后公示。無異議后通過研招網向相關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
5、在“全國研招信息網”上傳擬錄取名單,網上自檢。自檢通過后將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
6、5月,參加全省錄取檢查;
7、6月初,發放錄取通知書;
8、9月初,組織新生入學報到、復查。
五、咨詢、申訴渠道
咨詢、申訴部門及電話:
研究生部:027-82820003 毛老師
監 審 處:027-82829720 許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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