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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江漢大學 2021-04-02 相關院校:江漢大學
江漢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根據《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文件精神和教育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省招辦有關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基本原則,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為妥善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負責學校復試基本分數線的審批、招生計劃的分配和擬錄取名單的審定,負責處理招生復試工作中發生的問題。領導小組下設復試工作專班、疫情防控專班和督查巡視專班,負責協調復試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監管復試過程、開展巡視督查等。
各招生單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和接收調劑辦法;負責面試導師遴選與培訓;負責審核確定本單位復試和擬錄取名單;負責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
招生復試關鍵環節和關鍵崗位,實行“一崗多控、多崗監督”工作機制,其中命題、制卷、評卷、統分、登分等關鍵環節,必須雙人復核,對于調劑系統、遠程面試系統等關鍵崗位的操作,必須雙人確認。
二、復試安排
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以招生單位為單位進行,各研究院可根據自身情況自行或委托一級學位點牽頭招生單位組織復試。關于復試的具體安排,以各招生單位公布的《復試方案》為準。
(一)復試時間。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時間為3月23日至4月30日。
(二)復試方式。采用網絡遠程和線下現場復試相結合的方式,但同一專業采用同一復試方式。
1. 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主選用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和騰訊會議或釘釘會議平臺,考生需根據《考生須知》(另行發布),按要求準備好“雙機位”參加復試。
2. 采用線下現場面試的,須按照上級部門要求,統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與研考復試工作,提前制定復試工作流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
(三)復試比例。我校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0%。
(四)分數線。我校分數線原則上執行國家線,部分生源充足的學科,可根據復試比例劃定分數線,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公布實施。“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的復試分數線,總分不得低于所報考專業國家線總分(A類考生)的85%。
(五)復試內容。復試一般包括專業能力測試、英語能力測試、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等。各招生單位根據學科特點和培養特色科學擬定復試內容,可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作品集、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的全面考查。有同等學力考生的,由各招生單位在《復試方案》中明確加試方式和內容。會計碩士復試中需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六)成績計算。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計算辦法由各招生單位研究確定。初試成績折算為100分(考生初試成績總分÷所有初試科目滿分之和×100)。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按一定比例折算作為錄取成績,其中初試成績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具體比例以招生單位公布的《復試方案》為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和其他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考生資格審核。各招生單位在復試前要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各招生單位還應會同技術平臺提供方,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技術,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八)加強誠信教育。要與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要采取靈活有效的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要與面試專家、工作人員簽訂《保密承諾書》。
(九)嚴肅考風考紀。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和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嚴肅處理。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計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有違規行為的工作人員,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校監察處按程序處理。
(十)復試費用。我校按照100元/人的標準收取復試費。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復試費由學信網代為收;采用現場復試的,復試費由學校財務部門收。ň唧w方式另行說明)。
三、調劑復試
各招生單位按照復試差額比例、招生計劃和一志愿上線生源情況,確定是否接收考生調劑申請。考生申請調劑復試,應符合《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規定的考生調劑基本條件和各招生單位規定的學術條件。接收考生調劑申請的學科專業以及接收調劑申請的條件,以招生單位公布接收調劑辦法為準。所有調劑考生(包括接收校外調劑考生和校內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四、破格復試
對于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復試。破格復試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除在復試時由面試專家直接了解外,考生也可提供能證明自己思想政治品德的相關材料,供面試專家了解。擬錄取名單確定后,組織函調考生人事檔案和現實表現材料。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招生考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進行。我校將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在入學后組織考生體檢和心理健康水平測驗。
六、錄取原則
錄取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原則。
(一)在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復試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錄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復試成績合格,優先錄取。
(三)若考生因自身原因自愿放棄錄取資格,按錄取原則遞補錄取。
(四)復試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監督和復核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并對復試過程進行全程監督。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紀檢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
(三)復試面試現場需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影像資料存檔備查。
(四)實行信息公開制度。我校將嚴格按照規定,準確、規范、充分、及時公開招生錄取信息,公示期為10天。
(五)違規處理。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和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嚴肅處理。
舉報電話:84225801 舉報郵箱:jw5804@jhun.edu.cn
八、聯系方式
各招生單位聯系方式,參見《江漢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各招生單位聯系方式》,網址:https://gs.jhun.edu.cn/f5/b7/c1956a128439/page.htm
研究生處:027—84733251
研究生微信號:Yan-jiangda
江漢大學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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