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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成都體育學院 2021-03-30 相關院校:成都體育學院
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的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原則
1、嚴防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精準防控、錯時錯峰、防止聚集。
2、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4、堅持科學選拔,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5、堅持客觀評價。專業課考核成績量化,綜合素質考核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6、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7、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8、采取差額復試,參加復試的人數不低于各專業招生計劃數(不含推免生數)的120%。
二、復試條件
1、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
2、符合教育部規定、可享受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加分政策,加分后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
3、獲得國家一級及以上等級運動員,報考我校,且報考專業符合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章程規定的專業,初試成績達到國家線且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
三、復試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分管副校長、研究生院、各培養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負責領導、組織、管理考試實施;處理考試期間發生的重大問題;檢查復試工作人員執行考試紀律情況。
2、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校長任組長,下設考務組、技術組、醫療組、宣傳組、保衛組、后勤組、督查組。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基礎上,確保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平穩進行。
3、學校成立復試組織機構,設立復試工作組,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協調落實復試工作事宜。
4、以專業(方向)所在培養單位組建面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復試的程序、具體內容、計分標準,并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由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且當年無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在本專業參加復試的在職教師擔任。
面試小組在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制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5、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考試工作全程監督檢查。
四、調劑錄取原則
1、報考體育教育訓練學(不含中小學體育與健康教育、學校體育理論與方法、全民健身與社會體育、運動訓練與競賽、運動心理方向)、民族傳統體育學(不含西南民族傳統體育)、運動舞蹈、體育教學、運動訓練、社會體育指導專業,達到我校分數線參加復試,復試合格未被錄取的在職定向就業人員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規定時間登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在線申請非全日制體育碩士專業學位調劑,調劑專項須與報考專項一致。
2、符合國家規定,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提交調劑志愿并經我校同意接受復試調劑的新聞學專業、傳播學專業、新聞與傳播碩士、非全日制體育碩士的考生可參加我校復試。
3、所有考生(包括調劑考生)僅在我校參加一次復試,并以該次成績作為復試成績計入總成績,在復試成績合格的前提下,進行錄取排序。
4、所有調劑考生均需要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調劑才能進行復試與錄取。調劑錄取的最終完成,以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接收我校的“待錄取通知”為標志。
5、報考我校,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其他院校。
五、復試資格的審查
嚴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規定進行考生資格審查,由研究生院負責。
1、考生須在3月30日-4月1日12:00登錄學信網招生網絡遠程復試系統簽訂《報考成都體育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并上傳以下相關材料:
(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考證》(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
(2)往屆畢業生提交: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應屆畢業生提交: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境外獲得學歷或學位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學校將嚴格審核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同時通過“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加強考生身份鑒別,嚴禁“替考”。凡弄虛作假者一律不予復試,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六、復試主要內容和方式
(一)復試的主要內容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2、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
3、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5、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6、人文素養及舉止、表達和儀態等。
(二)復試的主要方式
復試采取網絡遠程方式,選用學信網招生遠程復試系統。復試期間保證設備電源穩定、電量充足,網絡連接正常。因網絡復試產生的數據流量很大,請考生提前購買好足夠的流量包。
1、同等學力考生(國民教育序列專科畢業2年或2年以上及本科結業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考核形式為考生網絡遠程抽題回答,每科時間不低于20分鐘。每科滿分100分。具體加試科目見我校招生目錄。
2、外語測試: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滿分100分(占復試成績10%)。
3、面試及專項技術測試:各面試小組對考生進行綜合考察,復試小組專家現場獨立評分,復試成績按專家平均分計。專家評分結果經專家本人現場簽字確認后由秘書和督查當場回收封存,并在第一時間交由機要室存放。體育教育訓練學專業各專項、民族傳統體育學專業各專項、運動舞蹈專業、體育碩士專業學位、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面試時須按照本人報考的專項參加專項技術、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占復試成績90%)。
(三)面試及專項技術測試的具體內容和標準
1、全日制學科組(體育人文社會學、運動人體科學、體育產業學、運動康復、體育翻譯、中外體育史、康復醫學與理療學、運動醫學、中西醫結合臨床、新聞學、傳播學專業、體育教育訓練學專業中小學體育與健康教育、學校體育理論與方法、全民健身與社會體育、運動心理、運動訓練與競賽方向、民族傳統體育學專業西南民族傳統體育方向、中醫碩士專業學位、新聞與傳播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主要對思想素質及形體儀態、工作學習成績、理論知識、理解及表達能力、外語聽說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
考核項目 |
考核標準及形式 |
分數 |
思想素質及形體儀態 |
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及儀表儀態 |
5分 |
工作學習成績 |
在工作、學習中取得的突出成績 |
5分 |
理論知識 |
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
70分 |
理解及表達能力 |
能否準確理解問題,表達清楚流暢 |
20分 |
|
|
總分:100分 |
2、全日制學術學位術科組(體育教育訓練學各專項、民族傳統體育學各專項、運動舞蹈專業的考生):主要對思想素質及形體儀態、教學能力、理解及表達能力、技術水平、外語聽說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其中教學能力要求以考生說課的形式進行考核。
考核項目 |
考核標準及形式 |
分數 |
思想素質及形體儀態 |
思想素質儀表儀態是否良好,外在條件是否符合報考專項 |
5分 |
教學能力 |
說課5分鐘,是否具備一定的教學能力 |
20分 |
理解及表達能力 |
能否準確理解問題,表達清楚流暢 |
15分 |
技術水平 |
對報考專項是否具備較高的技術水平 |
60分 |
|
|
總分:100分 |
3、全日制專業學位組、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組(體育教學、運動訓練、社會體育指導專業、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主要對思想素質及形體儀態、教學能力、理解及表達能力、技術水平、外語聽說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其中教學能力要求以考生說課的形式進行考核(非全日制專業學位運動與健康方向參照全日制學科組考核標準執行)。
考核項目 |
考核標準及形式 |
分數 |
思想素質及形體儀態 |
思想素質儀表儀態是否良好,外在條件是否符合報考專項 |
5分 |
教學能力 |
說課5分鐘,是否具備一定的教學能力 |
20分 |
理解及表達能力 |
能否準確理解問題,表達清楚流暢 |
15分 |
技術水平 |
對報考專項是否具備較高的技術水平 |
60分 |
|
|
總分:100分 |
4、復試中涉及到的試題均按《成都體育學院研究生招生自命題實施細則》要求進行管理。
5、技術水平考核方式、準備內容及要求見附件1。
6、任何考核評分僅依據考生回答內容及表現進行評分,不依據場地器材、畫面質量、通話質量等客觀因素。
七、錄取原則及辦法
1、根據招生計劃,按總成績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對于錄取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現多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照初試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加試科目任一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占專項計劃名額,均按考生報考所屬學科單獨排序錄取。
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達到報考條件,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4、原則上實行“志愿優先、差額復試”的辦法。在符合錄取資格條件的前提下,一志愿考生可優先排序錄取。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報考我校的考生,若報考專業、方向、學習形式任一項變動,即不為一志愿考生,視為調劑考生。
5、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即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負責人,曾獲得省、部級科研創新獎項以及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體育、醫學等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經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累計不超過5分,計入復試成績。
6、對于擬錄取為非定向的考生,考生所在單位要提供人事檔案。擬錄取為定向的考生(含擬錄取為非全日制體育碩士的考生),在錄取前必須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協議或就業合同,以完善錄取手續。
考生因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7、身體檢查: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進行體檢。考生須在我校擬錄取名單公示結束前自行前往二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報告在擬錄取名單公示結束前郵寄至研究生院(以郵戳時間為準),由我校附屬醫院進行鑒定蓋章。
8、考生于4月10日前將《報考成都體育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表》(附件2)原件,郵寄至我校。
9、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須在當年入學前(以學校當年開學報到時間為準)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八、復試程序和時間安排
1、復試時間:4月8日-10日。因網絡遠程復試系統、網絡環境等原因導致的復試時間變動,我校將及時通知。
2、復試具體安排:4月2日登錄成都體育學院研究生院網站,在“研究生管理系統—招生系統—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安排”里查詢。
3、復試費120元/生(同等學力另交加試費80元)。3月30日—4月1日12:00登錄學信網招生網絡遠程復試系統完成繳費。
4、網絡遠程復試流程、考場規則及相關工作提示見附件3、附件4、附件5。
九、監督機制
1、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紀委監察組,對考試工作實施監督、查處違紀問題。受理電話:02885094470。
2、復試過程中所有涉及考生成績評定的環節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由研究生院負責保存,以備查驗。
3、復試分數線、復試錄取辦法、復試名單、復試結果等信息按要求及時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
十、其他
1、本辦法執行中如因上級文件發生變動導致與上級文件規定有出入的,以上級文件為準。
2、對提供虛假信息材料,或不符合報考、復試、錄取資格者,不論何時,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直至取消學歷學位,責任由考生自負。
3、我校以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復試期間考生不得錄屏、錄音錄像,已完成復試的考生不得將復試內容向其他考生泄漏或在網絡傳播,否則將取消相關考生復試成績,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我校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一、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附件1:《2021年成都體育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技術水平考核方式、準備內容及要求》;
附件2:《報考成都體育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表》;
附件3:《2021年成都體育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絡遠程復試流程須知》;
附件4:《成都體育學院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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