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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考場安排 來源:武漢輕工大學 2020-12-21 相關院校:武漢輕工大學
各位考生:
為確保2021年碩士研究生考試的安全、平穩、順利進行,確保考試公平公正,我省統一使用金屬探測器對所有入場考生進行安全檢查。請考生入場時注意以下事項:
1.安檢目的。一是防止有人將危險、違禁物品帶入考場,確保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安全,確保考場安全,確保考試安全;二是防止偽裝成考生的作弊團伙成員將微型攝錄設備帶入考場向外傳送試題;三是防止考生將作弊工具帶入考場實施作弊,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2.安檢目標。(1)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槍支等危險、違禁物品;(2)偽裝成計時工具、手鐲、項鏈、紐扣等形式的拍攝、掃描及發射設備;(3)微型無線電通訊工具(如:手機、微型電腦、微型耳麥;偽裝成計時工具、手鐲、項鏈、皮帶扣、紐扣等配飾類,或偽裝成橡皮擦、錢包等形式的無線電發射、接收裝置及附件);(4)電子儲存設備;(5)其他規定以外的物品。
3. 安檢辦法。考生站在指定的考場安檢區域,主動將雙臂抬起、雙手平舉,監考員手持金屬安檢儀,對考生進行安檢。重點檢查耳、頸、胸、腰、腿、腳等部位。
4.考生應主動配合安檢。安檢前,應按照監考員的指令,主動將攜帶的違規物品放到考場專設的“考生物品存放處”。安檢時,應主動配合檢查。安檢過程中如有報警聲響起,應按監考員要求出示相關物品或進行說明。如因上廁所等特殊情況經監考員允許出考場后再返回考場時,應再次接受安檢。因疫情防控考生佩戴了口罩,工作人員需要對其進行身份核對時,考生應當主動配合。
凡沒有主動將所攜帶的電子設備和與考試相關資料放置于“考點物品存放處”,安檢時被查出的,一律按照教育部33號令的規定取消當科考試資格。開考后,再被檢查出攜帶有電子設備和與考試相關資料的,一律取消當次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情節嚴重的,還將給予停考1-3年處罰;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開考后,被查出攜帶其它規定以外物品的,一律取消當科考試成績。
凡拒絕、阻擾安檢,或故意擾亂考場秩序、危害考試安全的,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取消當科考試資格;情節嚴重的,還將予以停考處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真誠希望各位考生遵規守法,誠信應考。不無意違規,不故意作弊。祝愿各位考生考出理想成績!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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