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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華東政法大學 2009-10-07 相關院校:華東政法大學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承擔專門技術工作能力,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人數、學制及學習方式
我校201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分學術型和專業學位兩種類型,擬招收碩士研究生約1100名(含統考生、聯考生、推薦免試生),其中專業學位研究生約440名。具體招生人數以當年國家下達的招生規模為準。學術型研究生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學制三年,學習期限可延長到五年。
我校可以招收以下類型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公共管理碩士。上述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試大綱、報考條件、學習年限等查閱我校2010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待教育部文件下達后公布)。
三、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報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者,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包括通過成人高校、網絡學院及自學考試,已獲本科畢業證書者);
(3)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按同等學力身份報考:A、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經兩年或兩年以上(2008年9月1日以前畢業);B、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
上述同等學力考生報名時必須同時具備:A、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425分以上);B、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六門以上所學專業課程合格成績單(由本科院校教務處蓋章證明)。
(4)已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符合第(4)條要求的,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3、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必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名。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標準(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5、年齡不超過40周歲,報考單位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者不受此限制。
6、在校研究生報考需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7、國防生報考需征得駐校選培辦和軍區級單位政治部同意。
8、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考生的報考條件請查看相關招生簡章。
四、報名辦法
碩士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網上報名
考生在網報時間內(10月16日—31日)通過互聯網登錄到“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yz.chsi.com.cn),按報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考生必須在相應的欄目內正確填寫所報考專業的研究方向、選考科目及其對應的代碼。
2、現場確認
考生在現場確認時間內(11月10日—14日)攜帶本人的身份證(或軍官證)、本科畢業證書(應屆生憑學生證,同等學力者提供相關材料)確認報考資格,并辦理交費和現場圖像采集等手續。
報考公共管理碩士的考生必須到華東政法大學長寧校區(上海市萬航渡路1575號)進行現場確認,報考其他專業且在上海參加入學考試的考生到華東政法大學長寧校區進行現場確認,報考其他專業在外地參加入學考試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
3、如考生在報名時采取弄虛作假手段而取得報考、錄取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錄取資格。
五、考試
1、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2、考試時間由教育部在當年招生通知中規定(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3、考試地點由報名點另行通知。
4、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全國統考的初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一或俄語或日語)和兩門業務課(詳見招生目錄)。其中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數學的考試大綱由教育部制訂并由教育部統一命題,其余的業務課由學校自行命題(學校提供考試參考書目或大綱)。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滿分各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各150分。
5、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初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一或俄語或日語)、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其中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使用全國統考試卷,兩門業務課的命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承辦。
6、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初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一)、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其中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使用全國統考試卷,兩門業務課的命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承辦。
7、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初試科目:外國語(英語二)、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其中外國語使用全國統考試卷,業務課的命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承辦。
8、復試辦法和程序一般在4月中旬公布,復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知識掌握程度、綜合素質能力和創新精神。復試采取差額復試,方式為筆試和口試相結合。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9、以同等學力資格(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兩門所報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具體加試科目在復試前通知。
六、調劑
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復試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額限制無法復試的考生,可以申請調劑。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均以初試結束后教育部發出的當年錄取工作通知的規定為準。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七、體格檢查
考生復試時按規定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
八、錄取
1、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規模、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2、錄取前,定向、委托培養的考生需單位、學校和考生三方之間簽署培養合同,入學時其人事檔案、戶口等關系不轉入學校;其他考生需簽署錄取協議書,入學時其人事檔案必須轉入學校,戶口可按需要同時遷移。
九、培養費用
為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完善研究生教育過程中的激勵機制,鼓勵研究生的創新精神,我校從2010年起加大對研究生資助和獎勵,具體方案見我校東方法學網《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簡介》。
各類研究生的收費標準如下:
(一)學術型研究生
產業經濟學、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學理論、行政管理、社會保障等六個專業,對錄取為國家計劃內碩士生每學年收取學雜費5000元,國家計劃外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碩士生每學年收取培養費8000元。
民商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等四個專業對錄取為國家計劃內碩士生每學年收取學雜費7000元,國家計劃外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碩士生每學年收取培養費10000元,其他法學各專業上述費用分別為6000元和9000元。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
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國家計劃內碩士生每學年收取學雜費7000元,國家計劃外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碩士生每學年收取培養費10000元。
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和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國家計劃內碩士生每學年收取學雜費10000元,國家計劃外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碩士生每學年收取培養費13000元。
若教育部出臺專業學位研究生收費政策,則適當調整。
十、畢業生就業
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均回原定向或委托單位。
其他畢業生畢業時與用人單位采取“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學校負責辦理相關就業派遣手續。
十一、其他
1、學校為研究生設立和實施以研究生獎學金、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國家助學貸款、困難補助等為主要構成的研究生資助體系,資助研究生完成學業;學校另設新生獎學金,對被錄取的第一志愿的優秀碩士研究生給予獎勵。
2、我校基本獎學金包括特等獎學金、一等至三等獎學金。特等獎學金用于選拔與激烈培養拔尖創新人才,學校將根據學科的差異調整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比例,覆蓋面總體上達到百分之八十。歡迎全國重點大學的優秀畢業生報考我校。
3、我校除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外,各專業均可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接受推免生的人數不超過我校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百分之十。學校將對來自校內外的推薦免試研究生制定相關鼓勵政策,除獎學金外,推免生還可獲得新生一等獎學金。
4“招生人數”欄所列人數為參考人數(含推薦免試生),各專業具體招生人數將根據考生生源情況及初復試成績確定。
5、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請考生甄別。如有上當,后果自負。
6、如在2010招生年度國家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及時予以公布,請考生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頁www.law.ac.cn的相關招生信息。
十二、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長寧校區萬航渡路1575號17號樓103室
聯系部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00042
招生咨詢電話:021-62071885傳真:021-62071672email:y_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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