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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沈陽藥科大學 2020-09-28 相關院校:沈陽藥科大學
第一章 招生計劃
第一條我校 2021 年招生計劃暫時按我校 2020 年招生計劃列出,錄取時會根據國家實際下達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進行調整。我校2021 年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各專業擬招生人數包括招收推薦免試碩士生與對外公開招生全部計劃,實際招收推薦免試碩士生人數以最終錄取人數為準,推免生接收工作結束后將及時公布最終錄取推薦免試碩士生人數。
第二條我校擬設立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10 人,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該計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總規模內單列下達,專項專用,不得挪用。
第二章 學制
第三條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 3 年,最長修業年限為 4 年,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第三章 報考條件
第四條報名參加 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我校所有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化學試劑過敏、嗅覺功能障礙者。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 2 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且須符合以下條件:
英語達到國家英語四級或四級以上水平(含雅思 IELTS≥6.0、托福 TOEFL≥85 分等)
進修過五門或五門以上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相近的本科核心課程,且成績合格(須由所進修的高校教務處或成人高校成績管理部門出具成績證明原件)。
同等學力報考人員上述證明材料復印件(成績單請提供原件)須于報名截止(2020 年 10 月 31日,下同)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日語考生英語必須達到國家四級或四級以上水平(將成績單復印件于報名截止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入學后改學英語。
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
第四章 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
第五條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網上確認(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
第六條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2020 年 10 月10 日-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 2020 年 9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9:00-22:00。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 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考生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其中,選擇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 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第七條網上確認(現場確認)的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
考生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 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 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第八條我校根據教育部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在網報結束 10 天內向我校研究招辦提供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認證證明。
第五章 打印準考證
第九條考生應當在 2020 年 12 月 19 日至 12 月 28 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 A4 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第六章 初試
第十條 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 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 27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初試科目三門或四門,考試時間均為 3 小時,考試方式均為筆試,具體時間及考試地點參見《準考證》。
第十一條我校初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101 思想政治理論、201 英語一、203 日語、302 數二、303 數三為全國統考科目,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統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其他考試科目為我校自命題科目,其中:
1.611 藥學基礎綜合和 349 藥學綜合為有機化學、分析化學、生物化學、生理學四門課程綜合能力測試,滿分為 300 分,題型全部為客觀題,每門課程占 75 分,其中單選題 25 道 50 分,多選題 10 道 10 分,判斷題 15 道 15 分。
2.612 中藥學綜合和 350 中藥專業基礎綜合為中藥學、中藥分析、天然藥物化學三門課程綜合能力測試,滿分為 300 分,每門課程占 100 分,考試內容傾向基礎內容。
3.615 藥劑學綜合為有機化學、分析化學、物理化學、藥劑學(含生物藥劑學與藥物動力學)四門課程綜合能力測試,滿分為 300 分。有機和分析部分題型全部為客觀題,每門課程占 60 分,其中單選題 25道 50 分,多選題 10 道 10 分;物理化學占 60 分,藥劑學(含生物藥劑學與藥物動力學)占 120 分,題型不限。
第七章復試、調劑與錄取
第十二條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將根據當年教育部發布的文件要求制定,復試時間一般在 2021年 3 月-4 月進行,請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網。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需加試無機化學和藥用植物學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成績合格方具有錄取資格。初試科目選考日語的考生復試時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復試英語。
第十三條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符合我校規定的其它調劑條件。
第十四條我校根據當年實際下達招生計劃數,按照錄取辦法確定擬錄取名單。
第十五條我校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的規定執行,擬錄取后由學校統一組織進行。第十六條“非定向就業”考生須按學校規定時間將本人檔案寄到我校,否則不發放錄取通知書。“定向就業”考生須在擬錄取后發放錄取通知書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否則不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八章 學費與獎助政策
第十七條 學費
我校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暫為:8000 元/生/學年。具體以當年實際下發文件標準執行。
第十八條 獎助政策
獎項名稱 |
獎勵對象 |
金額 |
獲獎比例 |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
30000 元/人/年 |
8% |
|
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 |
直博生 |
一等:10000 元/人/年 |
100% |
|
申請考核、碩博連讀 |
一等:10000 元/人/年 |
50% |
||
二等:5000 元/人/年 |
50% |
|||
普通招考 |
一等:10000 元/人/年 |
40% |
||
二等:5000 元/人/年 |
40% |
|||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
25000 元/人/年 |
100% |
||
博士企業獎助學金 |
1000 元/人-12000 元/人 |
10%左右 |
||
優秀生源獎學金 |
10000 元/人 |
實際人數 |
||
優秀生源獎學金(直博生) |
3000 元/人 |
實際人數 |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
20000 元/人/年 |
4% |
|
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 |
推薦免試 |
一等:8000 元/人/年 |
100% |
|
全國統一考試 |
一等:8000 元/人/年 |
30% |
||
二等:4000 元/人/年 |
40% |
|||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
6000 元/人/年 |
100% |
||
碩士企業獎助學金 |
1000 元/人-16000 元/人 |
5%左右 |
||
優秀生源獎學金 |
3000 元/人 |
實際人數 |
備注:學校獎助學金獎勵對象為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人數以國家下達指標為準。
國家獎學金:國家設立用于獎勵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科學研究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獎勵標準為 30000 元/生,碩士獎勵標準為 20000 元/生,獲獎比例以國家下達文件為準。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學業獎學金面向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研究生。每學年評定一次,博士研究生一等學業獎學金獎勵標準為 10000 元/生·年,獲獎比例占專業非定向就業招生人數的 40%;二等學業獎學金獎勵標準為 5000 元/生·年,獲獎比例占專業非定向就業招生人數的40%; 碩士研究生一等學業獎學金獎勵標準為 8000 元/生·年,推免生只要碩士期間符合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選資格,基本學制內在學期間均享受一等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不參加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定;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入學的學生獲獎比例占專業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入學非定向就業招生人數的 30%;二等學業獎學金獎勵標準為4000 元/生·年,獲獎比例占專業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入學非定向就業招生人數的40%。
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金面向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研究生。博士生資助標準為 25000 元/生·年,碩士生資助標準為 6000 元/生·年,按月發放,資助比例占專業非定向就業招生人數的 100%。
企業獎助學金:目前我校共設“浙江醫藥學金”“德傳獎學金”等企業獎助學金 20 余項,每年總獎金數 100 余萬元,獲獎人數 160 余人,碩士最高獲獎金額 2500 美元/生(約合人民幣16000 元)。主要用于獎勵科研能力突出的優秀研究生,獎勵標準、比例及辦法按照學校有關文件執行。
優秀生源獎學金:為吸引研究生優秀生源,全面提升研究生培養質量,我校設立研究生優秀生源獎學金。通過推薦免試方式或第一志愿報考并錄取到我校的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于教育部第四輪學科評估藥學學科評估結果為“A-”以上的高校和中藥學學科評估結果“B”以上的高校(畢業于我校的學生要求畢業學分績達到 3.4 以上)學生,以及直博生享受優秀生源獎學金,標準為 3000 元/人,入學報到時頒發。備注:獎助學金評選規定如有變化,以學校最新文件為準。
第九章其它
第十九條對于考生申報虛假信息、材料、考試舞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不論進入招生工作的哪個階段,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 號〕)和《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 號)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研究生招生等相關事宜(重要通知、成績、錄取分數線、復試通知等)均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網上公布。網址:http://grs.syphu.edu.cn/
第二十一條招生簡章內容如有與國家、省或學校相關文件精神不符,按國家、省及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二條我校單位代碼 10163
聯系地址:遼寧省本溪高新技術產業區(溪湖區)華佗大街 26 號明德樓 235,郵編:117004,建議用EMS、順豐郵寄送材料,材料須注明考生姓名、報名號。
網址:https://grs.syphu.edu.cn/ 電子郵箱:syphuyz@126.com
聯系電話:024-43520089,43520098
研究生院微信號:syphuyjsy
第二十三條各研究生招生學院聯系電話
001 |
藥學院024-43520501 |
002 |
制藥工程學院024-43520237 |
003 |
中藥學院024-43520700 |
004 |
生命科學與制藥學院024-43520900 |
005 |
工商管理學院024-23986543 |
006 |
醫療器械學院024-43520350 |
007 |
功能食品與葡萄酒學院024-43520300 |
008 |
無涯創新學院024-23986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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