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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北京協和醫學院 2020-04-30 相關院校:北京協和醫學院
一、組織管理
(一)院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院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中的統籌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二)各所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所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中的統籌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三)院校研招辦承擔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中具體管理和指導工作。
二、復試錄取基本管理規定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所有擬錄取的考生都必須參加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一)復試時間
1.碩士復試時間5月6-6月5日
2.博士復試時間5月15-6月5日
3.調劑復試時間5月20-6月5日
(二)復試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各所院各學科專業根據招生人數及生源情況確定復試名單并提前公布。
第一志愿復試比例:碩士差額比例150%(復試人數核算有小數點采用進一法計算),博士差額比例200%。
調劑志愿復試比例見調劑部分內容。
(三)復試基本分數線
1.碩士
(1)參加全國統一入學考試考生(包括“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應達到《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附件1)。
(2)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總分不低于248分,同時單科成績達到相應門類統招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附件1)。
(3)港澳臺考生:應達到當年教育部復試分數單科基本要求(不含政治)。
2.博士
統招考生、港澳臺考生:初審成績中專業素質、培養潛力兩項均在60分及以上,且英語達標(附件2)。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應達到我校進入復試的初審成績基本要求且英語達標(附件2)。
(四)考生復試資格
考生復試資格根據第一志愿上線生的初試(審)總成績由高向低排名,按排名順序根據復試比例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第一志愿上線生源數小于或等于復試比例時,所有一志愿上線生源必須全部參加復試。調劑志愿考生復試資格見調劑部分。港澳臺、少數民族骨干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另列排名。
(五)復試組織管理
1.復試錄取工作必須按照教育部頒布的學科專業為單位進行。
2.院校復試進程分兩個時間段進行,第一階段為一志愿復試時間段,第二階段為調劑工作時間段。
3.復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復試方式可采取現場復試、異地現場復試、網絡遠程復試的辦法,同一復試組所有考生必須采取同一種方式復試。
根據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杜絕在京現場復試,京內所院均采取網絡遠程復試。京外所院可根據當地防疫情況確定是否安排現場復試。
三、復試工作基本程序
(一)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1.所有考生的復試、調劑資格均由研招辦審查。復試開始前研招辦采用電子郵件、平臺系統或郵寄快遞等途徑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合格者由研招辦簽章確認,不合格者不予復試;未經資格審查者,不得參加復試和錄取;考生報考材料由研招辦審核后統一交給復試小組。
2.復試小組在復試前要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3.入學時,各所院應對考生信息進行復查,對偽造或者提供不實信息者取消錄取資格。
(二)遠程網絡復試
1.網絡平臺前期準備(略)
2.復試過程組織
(1)系統調試
各復試小組在復試工作正式開始前,安排專人做好系統調試、確定考生考試時間、確認考生考試環境。如果學生有困難,沒有條件完成遠程網絡復試,復試小組聯系院校京外相關所院提供支持和幫助,協助學生解決遠程網絡復試工作。
(2)材料提交
取得復試資格碩士考生復試前通過遠程網絡復試系統提交以下材料:
①資格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非應屆生持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應屆生持學生證原件掃描件;身份證件掃描件。報考“護理學(101100、105400)”專業的非應屆考生,還應提供《護士資格證書》或成績單掃描件、《執業護士證書》原件掃描件。同等學力者還應提供英語四級證書原件或成績單原件掃描件,省部級科研成果證書(前三名)或普通高校教務處提供的本科進修課程成績單(不少于十二門,加蓋教務處公章)原件掃描件。無上述原件掃描件取消復試資格。
②復試考查參考材料:大學成績單原件掃描件,大學畢業論文掃描件,科研成果掃描件、個人陳述。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碩士考生除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交臨床實習輪轉表(有醫院公章)掃描件,實習期間書寫病歷掃描件1份等材料。
取得復試資格博士考生復試前通過遠程網絡復試系統提交以下材料:
①資格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碩士學位獲得者需提供碩士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應屆畢業碩士生需提供學生證原件掃描件。英語達標者需提供外語水平的考試成績單(或證書)原件掃描件。報考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專業代碼為“1051**”)考生需提供《醫師資格證書》原件掃描件,非應屆考生或學術學位應屆生還應提供《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主治醫師資格證書原件掃描件。
②復試考查參考材料:提交全部報考材料電子版。
(3)《誠信復試承諾書》、《保密協議》簽訂
復試開始前,所有參加復試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嚴禁考試作弊行為,如有違反,取消復試資格,并計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所有考生簽訂《保密協議》,要求考生不得私自對復試過程拍照錄音錄像,不得將復試試題和過程對外泄露,如有違反,研招辦有權追責并取消該生的復試成績。復試期間要求考生所在場所,不得有任何其他人、考試相關材料及無關通訊設備等。
(4)筆試
筆試在面試開始前1小時統一進行。在考試開始前由復試小組秘書隨機在復試試題庫抽取考題。筆試考題主要測試考生的學習、研究能力及培養潛能,要求考生30分鐘內完成并通過網絡上交。
(5)面試
每位考生面試時間相近,一般不少于20分鐘。
面試內容:要求每生匯報5分鐘(包括:①個人學習和工作經歷(英語表述);②科研或臨床實踐心得;③報考專業研究領域綜述;④自我評價:性格傾向、心理素質、團隊合作、特長等)。
面試主要考核學生專業知識掌握的深度與廣度、英語聽說能力、思想敏銳性和邏輯思維能力、學術思想及進取能力、學科前沿了解程度、科研或臨床實踐能力、交流溝通能力、思想品德考核等。
(三)現場復試
采取現場復試所院,需提前制定復試工作流程、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盡量減少不必要的環節,防止人員聚集。同時,落實好各項防護措施,做好突發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準備。
1.復試學生前期準備
①復試學生需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和行蹤報告,并如實上報,確保身體狀況良好。?
②復試學生學習和掌握個人防護知識,準備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品,有條件時可隨身攜帶速干手消毒劑。
③乘坐火車、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時,需全程佩戴口罩,安檢時短暫取下口罩,面部識別結束后立即戴上口罩,盡快通過安檢通道。
④做好手衛生,盡量避免直接觸摸門把手、電梯按鈕等公共設施,接觸后及時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劑揉搓雙手。注意個人衛生,避免用手接觸口眼鼻,注意咳嗽禮儀。
⑤盡量選擇樓梯步行或扶梯,并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避免與他人正面相對;若乘坐廂式電梯,與同乘者盡量保持距離,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過多。
⑥參加復試考生,進入所院前接受體溫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無特殊情況,盡量避免家長進入所院。
⑦所有人員復試過程需全程佩帶口罩。
2.復試過程組織
(1)材料提交
取得復試資格碩士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資格證明材料:非應屆生持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持學生證原件;身份證件。報考“護理學(101100、105400)”專業的非應屆考生,還應提供《護士資格證書》或成績單、《執業護士證書》原件。同等學力者還應提供英語四級證書原件或成績單原件,省部級科研成果證書(前三名)或普通高校教務處提供的本科進修課程成績單(不少于十二門,加蓋教務處公章)原件。無上述原件者取消復試資格。
②復試考查參考材料:大學成績單(原件),大學畢業論文復印件,科研成果復印件、個人陳述。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碩士考生除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交臨床實習輪轉表(有醫院公章),實習期間書寫病歷復印件1份等材料。
取得復試資格博士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資格證明材料:碩士學位獲得者需提供:碩士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畢業碩士生需提供:學生證原件。英語達標者需提供外語水平的考試成績單(或證書)原件。報考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專業代碼為“1051**”)考生需提供《醫師資格證書》原件,非應屆考生或學術學位應屆生還應提供《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主治醫師資格證書原件。
②復試考查參考材料:提交全部報考材料紙質版(與提交的電子版材料完全一致)。
(2)《誠信復試承諾書》、《保密協議》簽訂
復試開始前,所有參加復試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嚴禁考試作弊行為,如有違反,取消復試資格,并計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所有考生簽訂《保密協議》,要求考生不得私自對復試過程拍照錄音錄像,不得將復試試題和過程對外泄露,如有違反,研招辦有權追責并取消該生的復試成績。復試期間要求考生所在場所,不得有任何其他人、考試相關材料及無關通訊設備等。
(3)筆試
筆試在面試開始前完成。筆試內容為專業課、專業英語,筆試時間為1-2小時。
(4)面試
每位考生面試時間要相等,一般不少于20分鐘。
面試內容:要求每生匯報5分鐘(包括:①個人學習和工作經歷(英語表述);②科研或臨床實踐心得;③報考專業研究領域綜述;④自我評價:性格傾向、心理素質、團隊合作、特長等)。
面試主要考核學生專業知識掌握的深度與廣度、英語聽說能力、思想敏銳性和邏輯思維能力、學術思想及進取能力、學科前沿了解程度、科研或臨床實踐能力、交流溝通能力、思想品德考核等。
(四)復試成績計算
面試成績由復試小組所有專家現場獨立評分,筆試成績在所有考生全部答案上交后交復試小組所有專家現場獨立評分。
碩士考生復試成績計算:所有專家的面試平均分*60%+筆試平均分*40%。
博士考生復試成績計算:所有專家的面試平均分*40%+筆試平均分*60%。
(五)復試監督
復試期間實行多部門監控監督(公布紀檢監督電話,附件3),京內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由院校信息中心提供網絡保障,院校教學服務中心協助全程錄音錄像。京外各所結合各所院實際情況,采取遠程網絡復試的需提前協調信息中心提供網絡保障,復試全程錄音錄像。
四、調劑
(一)調劑時間
院校調劑工作在一志愿復試完成后,調劑復試工作5月20日后開展。
(二)調劑政策
博士不接收外校調劑生源,也不允許考生報考材料轉出本校;碩士可以根據第一志愿生源情況,接收外校統考調劑生源,本校統考考生也可以調劑到外校。碩士生源調劑只限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
(三)調劑復試比例
調劑復試執行差額復試,碩士調劑復試比例一般不得超過本學科專業招生計劃的200%。博士調劑復試比例一般不得超過本學科專業招生計劃的400%。
(四)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碩士考生:
①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②初試成績達到院校復試基本要求。
③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④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⑤符合調劑專業的調劑條件(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允許各所院根據情況在“調劑服務系統”中設置接收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如英語單科成績要求、考生初試考試科目等)。
⑥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專業代碼“1051**”、“1052**”)不接收報考其學術型專業及其它專業的調劑生源。其它專業學位可接收其對應的學術型專業或其它相近專業的調劑生源。
⑦碩士報考“中西醫結合”考生如要調劑到別的學科專業,需達到醫學門類基本分數要求。
⑧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⑨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⑩我校不接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調劑考生。
2.博士考生
①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②初試成績達到院校復試基本要求。
③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④符合調劑專業的調劑條件。
(五)調劑復試程序
1.碩士考生
①院校接收所有碩士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②各所院應根據實際復試錄取情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及時、準確發布計劃余額信息及接收考生調劑申請的初試成績等基本要求,并積極利用調劑系統在線留言功能、咨詢電話等渠道為考生調劑提供良好服務。
③調劑生源需填寫《碩士調劑生復試審批表》。調劑考生(包括校內、校外所有調劑考生)復試開始前向研招辦通過電子郵件、平臺系統等途徑提交研招網報名表、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由研招辦負責審查核驗,合格者由研招辦簽章確認,不合格者不予復試;未經資格審查者,不得參加復試和錄取。
④調劑復試工作基本程序見復試部分內容,包括資格審查、材料提交、筆試、面試等全部復試過程。
2.博士考生
①博士調劑優先在所院內完成。確需跨所院調劑學科專業由各所院在網上公布調劑信息并同時報研招辦,研招辦根據調劑條件按照博士初審成績給所院推薦調劑考生信息。
②由擬接收調劑生所院教育處打電話確定調劑復試考生名單。
③調劑生源需填寫《博士調劑生復試審批表》,經研招辦同意之后方可組織復試。
④調劑復試工作基本程序見復試部分內容,包括資格審查、材料提交、筆試、面試等全部復試過程。考生必須通過研招辦資格審查后才可以參加復試。
五、復試注意事項
(一)在思想品德方面,各所院可自行制定考核方式,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成績不及格不予錄取。
(三)同等學力碩士考生(含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加試兩門本專業學位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不及格不予錄取。
(四)資格審查不合格、報考材料弄虛作假不予錄取。
(五)全院校不破格復試線下生。
六、錄取
(一)院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根據院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的計算:初試(審)總成績(折合百分制)與復試成績(百分制)按50%、50%權重相加。
(三)復試結束24小時內在院校研招網、所院網站公布復試結果。公布內容為:
1.相關所院本專業招生計劃。
2.參加復試的考生人數。
3.每位考生的入學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4.擬錄取考生名單。
(四)擬錄取人員的確定步驟:
1.以入學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向下排序。
2.按招生計劃數順序確定擬錄取考生。
3.在擬錄取考生中雙向選擇分配導師。
七、體檢
(一)關于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的體檢說明:
人社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文件規定:“各級各類教育機構、用人單位在公民入學、就業體檢中,不得要求開展乙肝項目檢測(俗稱‘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報告,也不得詢問是否為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
“入學、就業體檢需要評價肝臟功能的,應當檢查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簡稱轉氨酶)項目。對轉氨酶正常的受檢者,任何體檢組織者不得強制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
(二)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其中,取消該文件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錄取學前教育、航海技術、飛行技術、面點工藝、西餐工藝、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食品科學與工程的專業的限制。
(三)體檢要求在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擬錄取新生需通過網絡向各所院提交體檢表。2020年新生將在入學時由各所院統一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入學。
八、信息公開公示
(一)研招辦提前在院校研招網站向社會公布:
1.本院校復試錄取辦法;
2.各上線考生初試(審)成績(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審)各科成績、總成績)、報考所院該學科專業排名名單;
3.關于實行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
4.英語聽說能力測試要求;
5.院校及各所院紀檢監督電話(附件3);
6.各所院各學科專業復試擬錄取名單(復試完成后24小時內);
7.全院校擬錄取名單(6月底)。
(二)各所院向考生公示:
1.本所院復試基本要求、復試規則和具體辦法;
2.全部志愿考生的復試(筆試、面試)名單及成績、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審)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
附件1
報考學科門類(專業)
|
分數要求
|
||||
總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
哲學[01]
|
300
|
42
|
63
|
||
理學[07]
|
288
|
40
|
60
|
||
工學[08] [0854]
|
264
|
37
|
56
|
||
醫學[10]
|
醫學[10]
臨床醫學碩士[1051]
口腔醫學碩士[1052]
公共衛生碩士[1053]
護理碩士[1054]
藥學碩士[1055]
|
300
|
42
|
126
|
|
中西醫結合[1006]
|
300
|
41
|
123
|
||
管理學[12]
|
345
|
49
|
74
|
||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
|
248
|
30
|
45
|
||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
|
醫學[10]
|
248
|
42
|
126
|
|
其它門類
|
248
|
40
|
60
|
一級學科名稱
|
統考考生
|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
|
||||
英語
|
專業素質培養潛力
|
英語
|
專業素質、培養潛力
|
總分(專業素質培養潛力)
|
||
0710
|
生物學
|
達標
|
合格
|
達標
|
合格
|
176
|
0831
|
生物醫學工程
|
達標
|
合格
|
達標
|
合格
|
176
|
1001
|
基礎醫學
|
達標
|
合格
|
達標
|
合格
|
176
|
1002
|
臨床醫學
|
達標
|
合格
|
達標
|
合格
|
176
|
1004
|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
|
達標
|
合格
|
達標
|
合格
|
176
|
1006
|
中西醫結合
|
達標
|
合格
|
達標
|
合格
|
176
|
1007
|
藥學
|
達標
|
合格
|
達標
|
合格
|
176
|
1011
|
護理學
|
達標
|
合格
|
達標
|
合格
|
176
|
1051
|
臨床醫學
|
達標
|
合格
|
達標
|
合格
|
/
|
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英語水平符合下述條件之一為達標
(第1項7年有效,2-5項成績5年內有效)
1.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425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試成績8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成績在6.0及以上
4.傳統GRE考試成績1200分及以上或新GRE成績305分及以上
5.WSK(PET5)考試合格
6.在以英語授課為主的國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
7.提交報名參加2月托福、雅思、GRE考試證明,可作為英語待定參加復試,復試結束擬錄取考生需在相關考試恢復后及時提交符合資格英語證明,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附件3:
院校及各所院紀檢監督電話
單位
|
電話
|
院校
|
010-65133072
|
北京協和醫院
|
010-69156805
|
阜外醫院
|
010-88398529
|
腫瘤醫院
|
010-87788210
|
整形外科醫院
|
010-88771869
|
基礎醫學院
|
010-69156917
|
微循環研究所
|
010-65123238-604
|
醫學實驗動物學研究所
|
010-67779073
|
藥物研究所
|
010-63165315
|
藥用植物研究所
|
010-57833015
|
醫藥生物技術研究所
|
010-63026713
|
醫學信息研究所
|
010-52328624
|
血液學研究所(天津)
|
022-23909055
|
生物醫學工程研究所(天津)
|
022-87893292
|
放射醫學研究所(天津)
|
022-85682372
|
皮膚病研究所(南京)
|
025-85478085
|
醫學生物學研究所(昆明)
|
0871-68335135
|
輸血研究所(成都)
|
028-61648575
|
國家衛生健康委科研所
|
010-62177825
|
北京醫院
|
010-85138524
|
國家衛生健康委臨床檢驗中心
|
010-58115060
|
中日友好臨床醫學研究所
|
010-84205768
|
協和公共衛生學院
|
010-65105537
|
護理學院
|
010-88771013
|
首都兒科研究所
|
010-85695213
|
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
|
010-53851337/1473
|
北京生命科學研究所
|
010-80726688-8818
|
病原生物學研究所
|
010-67837131
|
泰達國際心血管病醫院(天津)
|
15822112767
|
人文和社會科學學院
|
010-65133072
|
南京鼓樓醫院(南京)
|
025-83105888
|
系統醫學研究所(蘇州)
|
0512-62873772
|
北京腦科學與類腦研究中心
|
010-8191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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