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天津城建大學 2020-04-29 相關院校:天津城建大學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組織管理
1.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的領導和統籌工作。
2.研究生處負責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的組織開展。
3.各相關二級學院組織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組,負責制定本學院復試實施細則,推薦復試專家小組成員名單并對專家進行培訓,提出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及擬錄取名單,對復試中考生提出的質疑進行解釋。
4.各相關二級學院成立各專業(領域)復試專家小組,負責組織復試的具體工作。
5.學校招生工作監察工作組負責研究生復試的監察工作。
二、復試原則
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以考生初試成績及填報志愿信息為初始依據,結合其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和客觀評價的原則。
三、復試規則
1.參加復試的范圍和比例
①初試單科、總分數均達到國家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并按上線情況分專業領域確定復試分數線;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分數線為150分(初試試卷總分為500分)。
②實行差額形式復試,差額比例不低于120%。
2.復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組織對準予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①審查內容。主要審查報名信息、準考證、身份證和學生證(應屆生)或學歷學位證書(往屆生)、成績單(應屆生)和政審表等相關材料。對于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還須審查《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等材料。
②審查方式。利用學信網等平臺進行。
③審查結果。考生經復試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復試。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考生,取消其復試資格。對偽造證件或偽造相關報考材料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錄取、入學資格或學籍。
3.對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以報名時為準)的考生,在復試中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形式,由相關學院組織)。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加試課程不合格者取消復試資格。
4.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參加本次復試。
四、復試安排
1.復試時間
分批次進行。第一批擬于5月7日后進行(符合條件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二批擬于5月20日后進行(符合條件的調劑考生)。
2.復試方式
所有復試環節均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
3.復試內容
包括專業知識測試、英語能力測試和綜合能力測試。
①專業知識測試
主要考察考生對本專業領域的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知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專業領域發展動態的了解及發展潛力和創新能力。
②英語能力測試
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的聽說能力,重點檢測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語工具。
③綜合能力測試
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養、科研能力、社會實踐情況或實際工作中的表現,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人文素養、心理健康情況、表達能力、舉止及禮儀等。
4.復試分數
①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專業知識測試40分,英語能力測試20分,綜合能力測試40分)。
②復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復試工作要求
1.復試專家小組成員的選拔
①復試專家小組應由至少5位教學經驗豐富、外語水平較高并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的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組成,設組長1人。
②復試專家小組成員應選擇能正確執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和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
③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應回避復試及錄取的相關工作。
2.復試內容要求
①學院復試工作組要對命題教師及復試題目嚴格審查把關,確保命題不出差錯。
②由于復試方式調整為網絡遠程復試,復試形式應做相應調整,保證在規定時間內順利完成復試工作。
③為保證網絡遠程復試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各學院應針對每一專業(領域)制定多套復試考題。
3.復試過程要求
①各學院提前在本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復試實施細則和參加復試考生名單。
②各學院應準備滿足疫情防控期間標準會議室要求的復試場地及復試工作所需設備,并進行相關防護;復試專家小組成員按照疫情防控期間會場標準要求就座。正式復試前,各學院應對復試環節進行充分演練。
③采用統一平臺進行復試,復試全程須錄音錄像。
④復試專家小組成員須當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復試情況表》要上報研究生處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⑤參加復試的考生須獨立完成整個復試過程,并保證個人網絡終端暢通。
⑥嚴肅復試過程中的考風考紀。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
⑦學校信息化中心應做好網絡技術支撐,同時各學院應設置技術服務工作組,以保證網絡遠程復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六、錄取原則
1.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和按需招生的原則。
2.考生總成績計算方法為:總成績=(初試成績/初試試卷總分數×100)×60%+(復試成績)×40%。
3.各專業領域按照總成績、復試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以上成績皆相同則同時錄取,如需增加指標,通過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決策后進行調整。
4.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單獨排序,擇優錄取。
七、信息公開公示
1.錄取結果公示
①復試結束后,各學院及學校研究生處網站向社會公示擬錄取名單。
②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進行說明。
③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2.信息上報
公示結束后,研究生處將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市高招辦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
八、工作紀律
1.所有參加復試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天津城建大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天津城建大學復課開學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2.要切實落實安全保密責任制,所有接觸復試題目人員必須簽訂《保密責任書》。
3.要充分重視對研究生招生復試人員的管理和培訓,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提高自我約束的自覺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營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的環境。對違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各相關學院應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與學校相關規定,不得超越國家和學校招生政策的規定和權限自定招生辦法。
九、其他說明
1.復試繳費。我校將適時開放網上繳費平臺,參加復試考生須按規定繳費。
2.網絡遠程復試結束后,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保證網絡連接和手機電話通暢,以便及時接收擬錄取信息。
3.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階段暫不安排體檢,新生入學時由學校醫院組織統一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按照國家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4.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和上級要求,我校2020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將進行適當調整。具體復試安排見各學院公布的復試工作細則。
十、聯系方式
1.咨詢方式
咨詢部門:天津城建大學研究生處
網址:http://master.tcu.edu.cn/
信箱:yanzhaoban_tcu@163.com
電話:022-23085040
2.申訴渠道
申訴部門:天津城建大學辦公室
信箱:ybgs@tcu.edu.cn
電話:022-23085000
傳真:022-23085555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