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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3-09-18 相關院校:華東政法大學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人數、學制及學習方式
2014年擬招收碩士研究生約1200名(含推薦免試生)。其中,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約640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約560名。錄取時視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規模和生源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學術型碩士學位和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學制三年。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學制二年。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學制二年。
三、招生專業
學術型碩士學位有三大學科門類的32學科專業、專業碩士學位有3個專業領域對外招生。除公共管理碩士外,所有學術型學位與專業學位均可接收推薦免試生。詳情見招生專業目錄。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包括通過成人高校、網絡學院及自學考試,已獲本科畢業證書者);
(3)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按同等學力身份報考:A、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滿兩年(2012年9月1日以前畢業)者;B、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
同等學力考生報名時必須同時具備:A、大學英語四級考試(425分以上)證明;B、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六門以上所學專業課程合格成績單(由本科院校教務管理部門蓋章證明);
(4)已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3.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必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名。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標準(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5.在校研究生報考必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6.國防生報考必須在報名前征得駐校選培辦和軍區級單位政治部同意。
7.已獲得國外學歷的考生,現場確認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
(二)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本簡章第四條第(一)款中1—7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的畢業生不得報考)。
(三)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本簡章第四條第(一)款中1—7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的畢業生方可報考)。
(四)報名參加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本簡章第四條第(一)款中第1、4、5、7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5年或5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五、報名辦法
碩士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進行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逾期不再補辦理。
(一)網上報名
考生在網報時間內(2013年10月10日—31日)通過互聯網登錄到“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按報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市)報考點,其他考生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市)報考點。考生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在報名期間,考生可以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在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于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教育部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
考生(含推免生)在報名時應全面、客觀填寫個人信息,如考生在報名時采取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報考、錄取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錄取資格。
(二)現場確認
考生在現場確認時間內(2013年11月10日—14日)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本科畢業證書(應屆生憑學生證,同等學力者提供相關材料)確認報考資格,并辦理交費和現場圖像采集等手續。
在上海參加入學考試的考生到華東政法大學長寧校區(上海市萬航渡路1575號)進行現場確認,在外地參加入學考試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報考公共管理碩士專業的考生必須到華東政法大學長寧校區進行現場確認。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現場確認時必須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三)準考證網上下載打印
考生于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5日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證件參加初試。
(二)考試時間為2014年1月4日—5日。
(三)考試地點由報名點另行通知。
(四)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全國統考的初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和兩門業務課(詳見招生目錄)。其中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一或俄語或日語)、數學的考試大綱由教育部制訂并由教育部統一命題,其余的業務課由學校自行命題(學校提供考試參考書目或大綱),除統考英、俄、日外其它外國語種由學校自行命題。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滿分各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各150分。
(五)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初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一或俄語或日語)、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碩聯考綜合,其中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使用全國統考試卷,兩門業務課的命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承辦。
(六)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初試科目:外國語(英語二)、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其中外國語使用全國統考試卷,業務課的命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承辦。
(七)復試辦法和程序一般在4月中旬公布,復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知識掌握程度、綜合素質能力和創新精神。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八)以同等學力資格(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除法律碩士(非法學)、公共管理碩士外),在復試時須加試兩門所報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具體加試科目在復試前通知。
七、調劑
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復試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額限制無法復試的考生,可以申請調劑。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均以初試結束后教育部發出的當年錄取工作通知的規定為準。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八、體格檢查
考生復試時按規定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
九、培養費
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每學年培養費為8000元。
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每學年培養費為10000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每學年培養費為13000元;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每學年培養費為28000元。
十、錄取
(一)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規模、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二)錄取前,定向就業的考生需單位、學校和考生三方簽署培養合同,入學時其人事檔案、戶口等關系不轉入學校;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入學時其人事檔案必須轉入學校,戶口可按需要同時遷移。
十一、資助體系
(一)學校全面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和研究生獎助體系,加大對優秀考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資助和獎勵。(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及定向就業研究生不適用)。
(二)學校全面實施以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研究生“三助”津貼、研究生教育創新專項資金等為主要構成的研究生資助體系,資助研究生完成學業。同時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困難補助等各類資助。
有關研究生獎助體系以及相關具體方案請關注學校東方法學網(網址:http://www.law.ac.cn)上公布的相關信息。
十二、就業
定向就業研究生畢業后均回原定向單位就業。
非定向就業研究生畢業時與用人單位采取“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學校負責辦理相關就業派遣手續。
十三、其他
(一)除公共管理碩士以外的所有專業(含專業學位),均可接收推薦免試生。接受推免生的名額可占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20%,推免生獎助標準參照本簡章第十一條的規定。歡迎全國重點大學的優秀推免生申請我校。
(二)為適應社會高層次、復合型、應用型法律專門人才的需要,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設置五個培養方向:(1)法律與金融(2)法律與國際經濟(3)刑事法律實務(4)民商事法律理論與實務(5)國際經貿法律(高端法律服務人才培養創新實驗班);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設置四個培養方向:(1)司法行政管理(2)行政管理(3)社會保障(4)社會工作與社區管理。上述方向考生網上報名時不用選報,錄取后選擇確定。
(三)為進一步加強法學拔尖創新人才的培養,吸收優秀博士生源,提高博士生招生、培養質量,學校試行碩博連讀長學制培養方式。有關碩博連讀選拔辦法可關注學校東方法學網(網址:http://www.law.ac.cn)上相關信息。
(四)報考商學院(區域經濟學、金融學、產業經濟學、國際貿易學)、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含政治學研究所)(社會法學、行政管理、教育經濟與管理、社會保障、公共安全管理、政治學理論、中外政治制度)、馬克思主義學院(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社會主義法制教育與傳播)、人文學院(文化產業管理)、社會發展學院(社會管理)等學院的碩士研究生在學校松江校區(龍源路555號)就讀,報考其他學院的碩士研究生在學校長寧校區(萬航渡路1575號)就讀。學校可根據學生人數和住宿條件調整當年度的學生就讀校區。
(五)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考生欲購買參考書籍和歷年試題,可與上海法律圖書公司上海分公司聯系(電話:021—62071636)。
(六)如在2014年度國家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學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及時予以公布,請考生隨時關注學校東方法學網上發布的相關招生信息。
(七)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長寧區萬航渡路1575號17號樓103室
聯系部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00042
咨詢電話:021-62071885
傳真:021-62071672
郵箱:y_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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