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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3-03-30 相關院校:寧夏大學
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為保證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結合寧夏大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根據各學科對高層次人才的要求,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范、結果公開。
3、堅持全面考察,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全面考察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實行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明確的等次結果。
二、復試組織
1、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復試工作的領導與監督等各項工作。
2、由各院(中心)成立招生復試工作小組,組長由院長(中心主任)擔任,實行組長負責制,制定本單位復試工作具體方案等。各單位復試方案務必于4月3日上午12點前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3、各專業的復試按專業和復試人數可組成若干復試小組,必須對參加復試的小組成員進行專門培訓。
4、各專業復試面試必須現場錄音或錄像。
三、復試人選
復試人數一般為擬錄取人數的120%,復試人數及擬錄人數的計算包括第一志愿報考寧夏大學的考生和調劑生。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分數線(含單科及總分)要求,根據考生綜合情況,擇優確定復試人選。
四、復試試題的命制及復試的組織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專業課面試、外語聽力與口語水平測試。所有專業必須進行專業課筆試。專業課筆試命題由各院(中心)按寧夏大學初試命題工作管理規定進行命制,試題(含試卷、答案和評分標準)由各院(中心)妥善保管。復試試題及答案在啟封前屬國家機密材料。復試結束后,各院(中心)要及時將復試成績及結果報送研究生院。
所有考生的外語聽力與口語能力水平測試(英語語言文學專業除外)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安排。制定統一的測試辦法和明確的評分標準,對于聽力、口語成績偏低的考生,學校將根據情況,慎重錄取。
復試總分為100分,其中專業課筆試占45%,專業課面試占35%,外語聽力與口語水平測試占20%。專業課筆試時間為2小時,專業課面試時間每個考生不少于20分鐘,由各學院組織(各院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復試成績總分值,但考生最后復試成績均須折合為百分制報送研究生院)。面試采用試題事先命制、裝袋,考生現場抽題回答的形式進行。
專業課筆試、專業課面試或試驗、外語聽力與口語水平測試四個部分復試成績總和為復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復試總成績在60分以上者(含60分)將復試成績與初試成績加權求和,排列錄取順序,依次錄取,初試成績權重占70%,復試成績權重占30%。
同等學力考生復試除參加上述各項內容的復試外還須加試兩門所報專業大學本科主干課程,考試形式一律采用筆試,每門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均為100分,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試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如有1門加試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五、其它
1、無論選擇何種復試方式和計分辦法,面試不合格者一律不予錄取。
2、復試期間還將進行體檢、政審及其它情況審查,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復試的監督與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復試過程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將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地監督、檢查。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等信息應按規定的時間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院(中心)受理投訴和申訴應及時上報校監察處和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并在一周內予以回復。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復試期間,應增強復試錄取工作透明度,堅決抵制不正之風,做到工作程序公開、錄取標準公開。研究生院、校監察處將監督、抽檢和配合各院(中心)的工作,以確保今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順利進行。同時,學校為考生設立投訴電話(0951-2061690),由校監察處專人負責處理考生投訴。
附件一: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范
制定本規范旨在公平、公正選拔有培養潛質的考生,促進平等競爭。
一、由院(中心)按專業及復試人數組成一個或幾個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不少于5人。
二、復試小組成員要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當年無直系親屬報考的老師參加。
三、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明確復試人員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綜合面試結束后應認真填寫《寧夏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表》。
四、復試要求
1、面試的具體要求
(1)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2)每個復試小組應對每組考生的復試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善保存以備復查;
(3)各專業復試面試必須現場錄音或錄像。
(4)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2、復試內容
(1)專業素質和能力
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向的了解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外語聽說能力。
(2)外語聽力與口語能力水平測試(英語語言文學專業除外)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安排。制定統一的測試辦法和明確的評分標準,對于聽力、口語成績偏低的考生,學校將根據情況,慎重錄取。
(3)綜合素質能力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能力;事業心、責任心、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質;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寧夏大學研究生院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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