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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3-04-03 相關院校:北京化工大學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和學校《北京化工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的要求,文法學院2013年碩士招生復試工作辦法如下:
一、復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工作組織管理
(一)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負責組織實施本學院復試工作,指導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
(二)學院招生復試領導小組按學科(專業)和參加復試的考生人數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各學科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制定考生面試題目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工作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三、復試準備工作
(一)遴選培訓工作人員
學院招生復試領導小組在復試前對所有相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二)復試試題命題
文法學院按《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入學考試命題與閱卷要求》進行筆試和面試試題的命制。強調復試題要有利于實現考試功能,有利于給考生提供表現基本能力的機會和條件,有利于使具備繼續學習深造潛力的學生脫穎而出。所有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均按初試要求妥善保管。
(三)在復試前召開復試教師會,統一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標準,強調每個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且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
四、各環節時間與地點安排
1、報到(帶齊審查材料和復試費,并領取體檢表)時間:4月12日8:00-11:00 地點:行政樓413
2、筆試(憑初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時間:4月12日14:00-16:00地點:報到當天通知
3、面試時間:4月13日(公共管理、馬克思主義理論)4月14日(法學、科學技術哲學)地點:具體分組報到當天通知
4、體檢(早晨體檢空腹、帶一寸照片、體檢表和體檢費)時間:4月15日-17日地點:北京化工大學校醫院
5、《人事檔案調檔通知書》領取(憑體檢單)時間:體檢之后離校之前地點:行政樓413
五、復試工作流程
(一)復試資格及審查
1、復試資格
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凡達到教育部制定的《2013年全國碩士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參加我院復試;
我院生源不足的專業在研招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公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調劑考生由學院從調劑系統上擇優挑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復試,對調劑考生的基本要求如下: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2、復試資格審查
所有考生都必須按時參加復試,復試比例為1:1.2左右,不參加復試者視同自動放棄,未經復試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考生報到時進行復試資格審查,報到時審查材料參見學校復試工作方案,學院專門組織熟悉招生政策的工作人員嚴格核對考生的相關材料,材料齊全方可進入復試。
復試資格審查時收取考生復試費100元。
(二)筆試與面試:
復試內容包括筆試和面試。
筆試內容為《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上各專業指定的復試科目,考生憑初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筆試,考生須遵守《考場規則》。
面試內容如下:
1、專業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外語聽說能力;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
(5)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三)體檢
經復試合格的考生參加體檢,體檢一般在我校校醫院進行,體檢時收取體檢費60元。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統一體檢的考生,到指定的三級甲等以上的醫院體檢。體檢結論由校醫院確定,體檢異議由校醫院負責解釋。無故不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四)《人事檔案調檔通知書》領取
擬錄取考生離校前須到行政樓413領取:
1、非應屆考生憑《人事檔案調檔通知書》到工作單位提取人事檔案,按時寄送北京化工大學;
2、委托培養的考生在復試結束后自行在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合同書,填寫、加蓋公章后盡快寄到(送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3、外校應屆考生將《人事檔案調檔通知書》交就讀院校,不能在規定時間前寄來檔案者,須先到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報考攻讀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表》,由學校填寫后寄北京化工大學;
4、本校應屆考生不用寄檔案或鑒定意見。
六、復試成績計算方法和使用
1、復試成績為筆試與面試成績之和,共500分,其中筆試200分,面試3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50%。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錄取
(一)參加復試的考生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到額滿為止;
(二)學院公布復試結果,擬錄取名單以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為準。
八、其他
(一)公費、自費情況
2013年文法學院公費研究生的分配遵循以下原則:
1、凡一志愿報考我院相關專業并被錄取的考生,享受公費政策;
2、調劑考生按照在本專業調劑考生中的如入學考試總成績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享受公費政策,額滿為止。
(二)獎學金評定
文法學院獎學金評定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的相關政策執行,具體參見我校研究生網站公布的獎學金評定方案。
(三)本辦法報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四)本辦法適用于文法學院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
(五)其他未說明的問題由文法學院解釋。
北京化工大學文法學院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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