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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3-04-03 相關院校:天津醫科大學
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以及《關于印發〈2013年天津市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津招辦高發[2013]9號)文件要求,為做好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各項工作,切實提高研究生選拔質量,維護研究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現將我校201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切實提高研究生錄取選拔質量。
2. 采取有效措施,著力做好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招生錄取工作,進一步調整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
3. 切實維護研究生招生錄取的公平公正,推動研究生教育科學發展。
4. 堅持向重點學科傾斜,同時兼顧一般學科的招生指標分配原則。
5.加強復試的規范化和制度化,強化復試在研究生選拔中地位和作用,選拔有研究潛能、有創新意識、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的考生,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質量和新生入學質量。
二、復試基本要求
1.初試成績符合《天津醫科大學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符合2013年天津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的報考資格(考生在復試前必須通過研究生院的資格審查)。
3.各專業均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為1:1.5。
4.根據教育部下達的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以及考生報考的具體情況,領導小組將對部分專業的招生計劃數進行微調,并按調整后的招生數確定復試比例,各專業同期進行復試。
5.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按國家線執行。
6.單獨考試考生初試成績符合《天津醫科大學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復試及體檢。
三、復試內容
復試是對考生的專業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察。復試內容分為筆試和綜合面試兩部分。
1.筆試
醫學門類各專業,學校統一組織專業基礎課筆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
2.綜合面試
主要為外語及專業課的筆試;外語聽說能力及專業素質、綜合素質評價。每位考生筆試時間為30分鐘,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包括外語聽說能力、專業素質(技能考核)、綜合素質等內容。
面試主要設定以下參考指標
(1) 外語聽說能力
(2) 專業素質
① 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考生提供成績單),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
② 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碩士必須考核臨床技能操作;
③ 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3) 綜合素質
①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② 本學科(專業)以外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③ 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④ 語言表達能力、思維的敏銳性及邏輯思維能力;
⑤ 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平均分即為考生的綜合面試成績。復試組秘書應當場填寫《天津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記錄單》,復試組給出面試評語并由組長簽字確認。面試過程要有詳細的記錄,做到程序操作規范,有據可查。各單位于4月19日前將復試記錄單送交研究生院;復試試卷及面試相關材料由各單位保存。對復試不合格的考生,各單位需提供記錄詳盡、結論明確、過程清楚的記錄,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除以上內容外,要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四、復試成績的計算及使用
1.醫學門類
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我校今年復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為50%。
復試成績=專業基礎課成績×30%+面試成績×70%
錄取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2.非醫學門類
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為50%。
錄取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五、復試程序
1.資格審查
時間:4月11日8:30-5:00(中午不休息)
地點:新研究生院一樓大廳
考生須提供如下材料:
① 復試通知書。
使用報名號、準考證號和身份證號登錄天津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查分系統http://yz.student.tijmu.edu.cn:8081/,進入“復試信息查詢”- “確認復試”-“下載復試通知書”)
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一份A4復印件;
③本科階段成績單復印件(應屆生由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蓋章,往屆生由檔案管理部門提供并蓋章);
④應屆生提供注冊完整的學生證及教務部門開具的在學證明(或學籍證明);
⑤往屆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及學信網電子學歷認證結果(認證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⑥報考類別為定向和委培的考生還需攜帶單位人事部門開具的證明并加蓋人事部門的公章(2012年11月份現場確認時已經提交的無需提供)。
考生須領取的材料:
復試專業基礎課準考證(非醫學門類考生無需領取);
2.復試
①4月12日中午11:50-13:50由學校統一組織進行專業基礎課筆試;
②4月13 -17日期間,由培養單位和各學科復試組組織面試和專業英語筆試。
3.體檢
4月12日、14日上午進行查體,現場確認時公布時間和地點,復試資格審查時查詢體檢安排。
考生須空腹進行體檢(體檢時需向體檢醫院交納150元體檢費)。
4.簽訂協議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研究生院要與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學生簽訂協議書(隨錄取通知書一同寄出)。
六、調劑
1.對調劑考生的要求
(1)工學、理學、管理學、法學、哲學門類生源不足各專業原則上接收外校考生調劑。
(2)基礎醫學生源不足各專業原則上均接收校內及校外考生調劑。
(3)臨床醫學生源不足各專業原則上接收校內考生申請調劑,口腔醫學專業接收外校考生調劑。
(4)申請調劑考生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且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與申請調劑專業相同或相近
(5)初試成績符合《天津醫科大學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申請二志愿調劑考生,須第一志愿報考“985院校”或為“985院校”本科畢業生。申請調劑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7)考生初試科目須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8)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為該計劃錄取。調劑時需要提供《報考201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傳真至022-83336930)。
(9)各專業調劑后均按1:1.5的比例進行差額復試。
(10)校內調劑復試考生,復試筆試仍考原報考專業基礎課。各專業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專業考生錄取成績將分別計算,調劑專業考生成績將排在第一志愿考生之后,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2.調劑工作要求
(1)各學院(系)只有生源按復試比例不足的學科、專業方可接收調劑考生。
(2)調劑的考生應按照學校發布調劑信息要求辦理調劑手續等相關工作。
(3)所有考生(包括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的考生)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辦理相應手續,否則該調劑考生在國家的錄取檢查中不予認可(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4)各單位和學科專業確定調劑考生名單,并報研究生院審核。
(5)復試結束后,我校為擬錄取考生開具接收函,考生的調出單位將根據考生的調劑申請和我校的接收函辦理寄送考生試卷等相關材料的工作,考生應積極予以協助。
(6)外校調劑考生必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生源調劑系統(http://www.chinayz.com.cn)進行網上調劑(校內調劑不經過該系統)。
七、錄取類別的確定
擬錄取的考生錄取成績按照專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以此為順序確定計劃內和計劃外類別。錄取成績相同的考生按同一類別錄取。各專業調劑考生錄取成績與第一志愿考生錄取成績分別計算。
八、招生紀律
嚴格按照復試實施意見做好復試工作,學校領導小組加強監督管理,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分數線、招生計劃、復試辦法、復試結果及時公布。
九、錄取
4月下旬開始公布擬錄取結果。
十、監督和復議
對復試和錄取工作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議制度、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考生對復試結果持有異議的,應在復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書面報告向研究生院提出復議請求,涉及招生政策、原則的,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應立即予以答復;涉及復試成績等有關問題的,研究生院向院(系)調查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紀檢工作領導小組,在受理復議后予以答復。
復試錄取階段研究生院的聯系電話為:83336930
學校紀檢的監督電話為:83336879
學校紀檢的舉報電子郵箱為:jiwei@tijmu.edu.cn
天津醫科大學研究生院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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