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9-04-04 相關院校:集美大學
為切實做好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和上級有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錄取原則
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二、復試錄取的組織與管理
1.復試錄取工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具體工作由招生辦組織實施。
2.招生學院要加強對復試工作的領導,成立由學院黨政領導、學科帶頭人、指導老師、副高或副高以上職稱的教師、黨委紀檢委員組成的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按招生學科專業(或類別領域)成立的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的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當年無親屬參加本專業復試的教師組成。原則上當年擬招生的導師應參加復試工作,各小組設立1名組長。
為了加強復試錄取的巡視和監督工作,各學院須成立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由院黨委書記任組長,負責全程巡視監督本院內的復試錄取工作。
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復試小組、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名單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通過后于3月20日之前報招生辦公室備案。
3.招生學院要根據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相關規定以及本辦法要求,制訂本學院復試實施方案,并報招生辦公室備案。
4.招生學院應增強復試錄取工作的透明度,在學院網站設立研究生招生專欄,及時公布復試方案、復試名單、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等相關信息。復試試題及其參考答案在啟用前屬國家機密材料,招生學院要做好復試試題的安全保密工作,切實落實安全保密責任制,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責任人,所有命題、評卷等涉密人員必須簽訂《保密責任書》。
5.各招生學院應對參加復試的教師和有關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規范工作行為,提高復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6.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7.招生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要對本單位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考生如對復試結果提出質疑,學院復試領導小組應負責解釋。
8.招生學院要規范考生申訴機制,暢通考生申訴渠道,應設立申訴電話,并報送招生辦公室統一對外公布,學院接到考生申訴應及時處理。
三、復試基本要求
1.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參加復試考核。已經參加過復試的推免生免試。
2.各專業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130%之間。
3.統考生應符合國家復試分數線(A類)要求,招生學院應按照復試基本要求、復試比例和考生綜合素質,擇優確定復試名單,通知考生參加復試。
四、復試資格審核
招生學院應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攜帶學生證)及復印件,同等學力考生提交大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考生情況調查表(可從招生辦公室網站下載,考生檔案所在單位開具,本校應屆畢業生由本科就讀學院審查開具);
4.在讀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應提供2019年9月1日前可畢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5.有關學歷認證報告:
①考生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進行學歷或者學籍在線驗證,下載并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者“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②無法進行在線學歷驗證的考生,可向相關學歷認證機構申請學歷認證,獲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如果資格審查時,學歷認證報告還在辦理中,須提供申請辦理時認證機構出具的收費憑據原件及復印件,并填寫“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預復試承諾書”;
③境外學歷者,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報告。
以上證件復印件均需考生本人簽字,由學院統計匯總,隨復試成績一起報送招生辦公室。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由招生學院出具體檢通知書安排體檢。
五、復試內容及要求
1.復試考核內容
(1)專業素質能力測試
主要包括專業課筆試及外語口語、聽力復試。各招生學院按照招生專業目錄規定的復試科目命題,不得更改筆試科目,筆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
外語口語與聽力復試由各招生學院自行組織進行。外國語學院成立復試工作小組,負責聽力測試的命題工作。學院也可按要求自行出題。
(2)綜合素質能力考核
采用面試或實驗技能考核的方式進行。面試要有詳細考試提綱,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 20 分鐘,同一碩士點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上應統一。試題和考試提綱由負責測試的單位命制。
復試過程不允許考生帶手機、攝像機、錄音筆等設備進入考場。
(3)身體素質考核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需在復試期間,持體檢通知書并攜帶一張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已在復試日期近三個月內按同等規格體檢過的考生,可在提交體檢報告后免檢),體檢費74元/人。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以錄取。
2.復試成績滿分為 100分。其中外語聽力10分、英語口語測試5分,專業課測試40~60分,綜合素質測試25~45分。專業課測試和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的具體權重由各學院根據專業特點確定。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復試小組須填寫每位考生的評語和給出評定的成績。
3.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交學院審核并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復試過程須全程做好詳細記錄、錄音、錄像。復試結束后復試試卷、面試提綱、復試記錄本及錄音資料由各學院保存備查,保存期為三年。
4.對同等學力考生,除統一規定的復試內容外,要按照招生專業目錄規定的科目選取至少兩門進行加試。加試科目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為每門3小時,每門課程滿分為100 分。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進行排名,但任何一門加試科目成績達不到60分,視為復試不及格,不予錄取。
5.復試結束后,各招生學院應及時將復試成績及總成績通知考生本人,分專業按總成績的排名順序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報送招生辦公室。考生總成績(百分制并取整)=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50%+復試成績×50%。
6.各學院可根據學校總體安排組織一次或多次復試,復試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上應統一。
六、調劑
1.各學院必須根據國家、學校的規定和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制定出調劑生選拔規則,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并經集體研究后確定入圍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
2.初試成績符合國家復試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數目已達到招生計劃名額的專業,在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再接收調劑考生復試申請。
3.需要調劑的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n)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各招生學院應及時審核申請材料,并在36小時內及時決定是否通知其復試。
4.學院應根據本單位實際復試錄取情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和學院網站及時、準確發布計劃余額信息、調劑時間、調劑基本要求,并積極利用調劑系統、咨詢電話等渠道為考生調劑提供良好服務。
5.一般不接收同等學力考生為調劑生。
6.調劑生應與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標準進行復試;全日制考生與非全日制考生持同一標準進行復試。
7.全日制考生可以調劑到非全日制專業。錄取為非全日制專業的考生不享受學校獎助學金,全日制考生調劑到非全日制專業應簽訂自愿調劑承諾書,并隨擬錄取名單報招生辦公室。
8.申請調劑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有關調劑政策和我校以下基本調劑要求:
(1)初試成績必須符合國家A區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2)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試科目須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調入專業初試科目設有數學的,考生初試科目中須有數學,我校將根據導師意見進行審核;
(4)生源有缺口的專業應優先從報考我校相同或相近專業的一志愿考生中調劑;
(5)對申請同一招生學院、同一專業、第一志愿報考單位和專業完全相同、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招生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七、錄取流程
1.各專業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在規定時間內報招生辦公室。復試成績不及格(60 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擬錄取考生名單以學院紙質蓋章版為準,各招生學院可報送 1-2 名候補擬錄取考生名單,并按先后順序排列,在備注欄中注明“候補 1”、“候補 2”,以便學校進行 宏觀調控招生計劃時作為參考。
3.擬錄取名單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并在招生辦公室網上公布。擬錄取名單公示十天內,考生如有疑議,可向學校監察部門提出。
4.擬錄取名單經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查合格后,由招生辦公室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被錄取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5.新生本人申請、學校審核后可保留入學資格。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須填寫《集美大學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可從招生辦公室網站下載)。
八、招生計劃管理
1.各招生學院要自覺維護招生計劃的嚴肅性,認真完成招生任務。
2.今年擬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計入今年招生計劃,去年保留入學資格今年返回的考生不計入今年招生計劃。
3.為了圓滿完成2019年招生任務,學校將根據實際錄取進度對各學院的招生指標實行動態管理并及時進行信息公布,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九、復試錄取的監督與復議
1.各招生學院一定要認真貫徹教育部關于高校招生工作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強化法制意識和服務意識,著力維護招生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自覺加強對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領導,認真執行本辦法的各項規定,結合專業特點和要求制定公正、規范的復試錄取細則,嚴格按照規定程序操作,不得隨意更改。對復試及錄取過程中出現的特殊情況,由有關單位和招生辦公室協商解決。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在研究生復試和錄取期間,省教育考試院、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招生辦公室將派工作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對復試錄取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有效監督。
3.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學院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對違反研究生復試及錄取規定的單位、個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4.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各招生學院要及時公布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分專業招生計劃、復試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復試結果等有關信息,招生辦公室必須統一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以便于接受廣大考生的監督。
5.實行復議制度。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招生辦公室在規定時限內均可接受考生的各類投訴、申訴,對投訴、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相關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復議結果于5個工作日內反饋投訴人或申訴人。
6.招生投訴舉報電話:0592-6181580(紀委)、0592-6182393(招生辦公室),投訴郵箱:jiwei@jmu.edu.cn。
十、附則
本辦法解釋權歸屬招生辦公室。相關規定若與上級文件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級文件為準。
集美大學
2019年3月13日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