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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華東交通大學 2019-04-04 相關院校:華東交通大學
切實做好我校 2019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印發的《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 制定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錄取工作辦法。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招生錄取工作 科學規范、公平公正 ;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堅持立德樹人,不斷提高生源質量。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由研究生院、紀委、有關學院、校醫院負責人組成。負責執行教育部關于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定和辦法,根據國家下達招生計劃,審定復試錄取原則與辦法。
(二)學校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察組,由校紀委書記任組長,紀委辦公室(監審處)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紀委辦公室同志組成。負責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受理有關申訴,依法維護考生和招生考試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各招生單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指導、培訓復試專家組進行相應的復試考核工作,協調復試工作所需要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保障等。各招生單位同時要成立本單位 2019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察組,負責全程監督、巡視、檢查本單位的復試、調劑、錄取工作。
(四)各招生單位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專家組,負責根據學科專業的培養目標、科學選拔人才、能力與知識并重考核的要求確定復試內容、形式(口試、筆試或實踐環節的考核等)和試題。每個復試專家組成員至少由5名責任心強、科研教學經驗豐富的教師擔任,設組長1名,同時至少要配備1名現場記錄工作人員。
三、復試基本分數線
(一)各招生單位根據《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生源、培養要求和招生計劃安排等確定本學院各專業進入復試的考生初試分數要求。各學院復試分數線及復試工作安排詳見各招生單位網站通知。復試應采用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大學生士兵計劃”另行通知。
(三)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符合上述復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于招生單位復試期間向我校招生單位及研究生院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政策進行認真審核。
四、復試基本要求
(一) 除已經擬錄取的推免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須參加復試。
(二)復試專家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并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學科專業不同復試專家組之間要確保復試的時間、方式、程序、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一致,確保公平、公正。
(三)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復試試題及其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均系國家機密級材料,招生單位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按照保密材料管理規定做好相應的安全保密工作。
(四)復試過程要做好詳細記錄,筆試、面試均要全程錄音錄像。復試專家組須認真填寫每位考生的評語和給出評定的成績。復試完畢后試卷、復試記錄、成績評定表、考生作答情況、錄音錄像等材料由招生單位整理好后,交由研究生院統一保管。各招生單位要精心準備人員、場地、設施等,確保面試(口試)過程規范、嚴謹、有序。
(五)對于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2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時間為3小時,每科成績滿分100 分,不合格者(<60分)不能錄取。
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是否加試由我校相關招生單位決定,在本單位復試實施細則中予以明確。
相關招生單位須將加試成績及時通知考生,并將加試科目試卷及答卷交由研究生院統一保管。招生單位報送擬錄取名單時須將加試信息一并報研究生院。
(六)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與其他統考考生一起參加復試。
五、復試內容
復試的基本內容應主要包含以下三個方面: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 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招生單位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 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核要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考核的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工作學習態度等方面。考核的方式可采取在復試中組織思想政治工作人員、招生工作人員、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表現,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
(二)專業素質和能力。主要考查內容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外語聽力和口語;創新精神和能力、專業興趣和素養等。
(三)綜合素質及能力。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六、復試的形式
(一)筆試:主要為專業課測試。筆試考場設置要求:考生座位必須一人一桌,單行排列,每個考場至少配備 2 名學校教職工作為監考老師,并在考前進行深入細致的培訓,確保監考人員履責到位;參與筆試考試的考生及所有工作人員全程均嚴禁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以及相機、具有通訊功能的電子產品;要確保筆試公平公正和平穩順利。
(二)實踐(實驗)能力考核
條件許可的學科(專業)可組織進行。主要測試實驗技能、操作技能以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水平測試
本部分以考察考生理解真實性英語語言表達為宗旨,給出不同主題由考生圍繞所選主題自由發揮,并回答考官提問。測試內容選自日常對話、電話錄音、廣播新聞、簡短講座等,包括聽力與口語內容。
(四)專業綜合面試
專業綜合面試的目的是為了了解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也了解考生的思維能力、反應速度、治學態度、專業技能、個人志趣與特點,是否具有創新精神。可采取口試、實踐考核等方式。試中注意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科研創新潛質等。
以上各項滿分均為 100分,非100 分須換算成100分進行計算。
七、關于調劑復試
(一)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可接收考生調劑復試。
(二)對調劑考生的要求
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1、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3、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4、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領域等相對應的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6、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9、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為確保生源質量,確保工作的平穩順利實施,各招生可在上述調劑復試基本要求的基礎上,根據各學科專業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調劑復試要求并在網上公布,但務必要堅持以公平公正,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三)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調劑(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內部調劑考生)工作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該系統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網址:http://yz.chsi.cn)登錄。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開通時間:2019年3 月20日—4月30日。
八、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進行。體檢由我校醫院組織開展。
九、相關費用
參加我校 2019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考生無須繳納復試費。體檢費用為100元/人,由校醫院收取。
十、總成績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計算后相加,得出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
(一)初試總成績為500分的專業,計算公式為: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專業筆試成績×30%+復試專業面試成績×50%+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水平測試成績×20%)×50%。總成績不合格者(<60分),不予錄取。我校部分招生單位會有補充規定,詳見我校相關招生單位具體辦法。
(二)工商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藝術碩士、由學院另行公告,“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另行確定。
十一、排序及擬錄取工作
1.復試結果將由我校各相關招生單位及時公布,錄取時分專業按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排序,依次錄取。
2.復試合格若自愿提出改為由定向委托培養,則須簽訂定向委培協議(一式三份)。
3、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將公示10個工作日。
十二、復試時間
復試由各招生單位根據本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情況組織實施,復試時間定于2019年3月下旬-4月下旬(具體時間將以各招生單位通知為準)。
十三、復試紀律和要求
(一)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學院要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及學校相關規定。
(二)各學院要充分重視對研究生復試及錄取人員的管理和培訓,選擇能正確執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必須回避復試及錄取等相關工作。
(三)各招生務必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復試錄取程序、要求進行操作,復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確保公平公正。
(四)復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應自覺接受監督,提高自我約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營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環境。
(五)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深入到每個考點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確保復試錄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規范、操作公開、監督有力,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招生監督電話:0791-87046600(研究生院招就辦)、87046566(校監審處辦公室)
以上辦法若有新的規定或補充,將另行公告。
華東交通大學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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