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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9-03-28 相關院校:山東財經大學
為規范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程序,確保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山東省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19]35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政策透明、程序規范、信息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學校紀委、監察處全程監督復試錄取工作。
(三)各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并作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學院各專業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工作小組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查備案。
(四)研究生院統一安排復試錄取工作,并具體組織考生的專業筆試、體檢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等工作;各有關學院負責綜合素質面試(含英語口試、聽力)、心理測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以及其它相關工作。
(五)學校成立復試錄取工作檢查組,全程跟進監督錄取工作各環節。
(六)嚴格落實復試錄取工作各環節責任,實行責任追究制。
三、復試
(一)復試基本要求
1.根據教育部關于碩士生復試錄取的相關要求、招生計劃和我校實際情況,確定《山東財經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各專業復試分數線》(退役大學生專項計劃考生的總分、單科分均按報考學科專業復試線的75%劃線)。
2.凡一志愿報考我校且成績符合《山東財經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各專業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
3.復試采取差額形式,會計專碩(含全日制、非全日制,下同)、審計專碩、MBA、MPA按招生計劃1:1.5的比例復試,其他專業根據生源情況原則上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復試。按比例劃定分數線后總分相同者同時進入復試范圍。
(二)復試內容
1.專業筆試:各專業筆試內容詳見《山東財經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其中,會計專碩、審計專碩筆試科目為“專業課和思想政治理論”,試卷滿分1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論部分20分);MBA、MPA筆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試卷滿分50分;其他專業筆試科目為本專業課,試卷滿分為150分。
MBA、MPA筆試時長為2小時,其他專業筆試時長為3小時。
2.綜合素質面試(含英語口試、聽力,英語聽力不單獨組織考試):MBA、MPA面試成績滿分250分,其中英語口試、聽力50分;其他各專業面試成績滿分150分,其中英語口試、聽力50分。綜合素質面試主要考查學生的專業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潛質、思想道德品質等綜合素養。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考試科目詳見《山東財經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加試采用筆試方式,時長為每門2小時,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4.心理測試:所有復試考生須參加反映心理健康狀況的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由各學院組織實施。考生心理測試結果不計入總成績,但作為錄取工作的重要參考。不參加心理測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四、調劑
(一)調劑專業
今年我校部分學院擬接受調劑考生,具體專業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的調劑信息為準,調劑考生可登錄研招網查詢有關信息并填報志愿。
(二)調劑基本原則
1.接收調劑考生的學院(專業),原則上優先考慮接收一志愿報考本校上線考生復試。生源仍不足的,再接收校外調劑。
2.符合調劑資格的校內、校外考生在自愿的基礎上,均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選報校內相關專業。
3.金融學院金融學、會計學院會計學一志愿復試差額掉的考生,如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且服從學院內部調劑安排,根據上述調劑原則,按綜合成績高低排序,在本學院內依次調劑至其他有缺額的相關專業直至額滿,剩余考生或不服從調劑的考生,自行聯系調劑事宜。
4.金融學院未達到金融學復試線但達到國家線的考生,將根據初試成績排名和金融專碩缺額情況,按一定比例按金融學專業要求進行復試。如成績合格,與金融學專業復試差額掉的合格考生按綜合成績排序,依次調劑到金融專碩直至額滿。剩余考生、不服從學院調劑或不愿在金融學參加復試的考生需自行聯系調劑事宜。金融專碩專業部分指標可接收校外優質調劑考生,具體事項由金融學院負責通知安排。
5.法學院學碩各專業未達到復試線但達到國家線的考生,如符合調劑條件,可選擇在法學院內部調劑復試。不服從或不愿在學院調劑復試的考生需自行聯系調劑事宜。具體安排由法學院負責通知。
(三)調劑基本要求
1.調入專業與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2.調入專業初試科目與一志愿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3.初試成績要達到調入專業的復試線。
4.統考科目未考數學的專業不能調入考數學的專業(396經濟類聯考除外)。
5.統考英語、數學的專業可由高向低調劑,不能逆向調劑,如統考英語一的專業可以向統考英語二的專業調劑,反之不能調劑。
6.學術學位可向專業學位調劑,反之不能調劑。
7.調劑考生須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四)調劑程序
1.調劑系統開通后(以研招網開通時間為準,開通時間不少于12小時,后續根據首批調劑情況,確定是否再次開通并另行通知),學院挑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加入復試備選庫,向研究生院提交復試名單,研究生院審查后,通過調劑系統發送復試通知。
2.考生須在12小時內接受復試通知,并按要求參加復試。未在規定時間內接受復試通知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調劑復試資格。
3.擬錄取的調劑考生必須在我校發放待錄取通知12小時內,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同意并確認待錄取,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
4.所有擬錄取調劑考生由研究生院統一辦理調劑手續。
五、成績核算方法
(一)綜合成績計分及權重
1.一志愿考生
一志愿考生綜合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其中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1)會計專碩、審計專碩、MBA、MPA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3*60% +(復試專業筆試成績+復試綜合素質面試成績)/3*40%
(2)其它各專業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60% +(復試專業筆試成績+復試綜合素質面試成績)/3*40%
2.調劑考生
調劑考生初試總成績僅作為參加復試的資格線,綜合成績只計算復試成績,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成績=(復試專業筆試成績+復試綜合素質面試成績)/3*100%
3.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試總成績加分后再按上述標準計算綜合成績。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二)合格線
1.專業筆試成績合格線
專業筆試成績低于本學科專業“初試成績單科國家線”(同比例)者不合格,不予排序(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筆試成績合格線按單科復試線75%同比例劃線)。
2.綜合面試成績合格線
MBA、MPA考生綜合面試成績低于150分者不合格,不予排序;其他專業考生成績低于90分者不合格,不予排序。
3.同等學力加試科目合格線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考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合格,不予排序。
(三)綜合成績排序標準
1.所有成績均合格的考生按綜合成績高低排序。
2.含調劑考生復試的專業,一志愿考生優先進行排序。
3.一志愿考生在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以初試總成績高低排序;初試總成績相同的,按英語成績高低排序。
4.調劑考生在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復試專業筆試成績高低排序。
對復試成績有疑問的考生,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到我校研招辦申請復核,預期將不再受理。聯系電話:0531-82617637。
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我校將對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工作及學習狀況等方面的現實表現。
考核將采取學院面試小組成員與考生面談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和心理狀況,同時采取對考生進行函調的方式,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方面的表現。
對弄虛作假、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體檢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進行體檢,體檢由我校校醫院負責。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規定執行,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本方案“復試工作流程”。
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
八、錄取
(一)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公示10個工作日,最終錄取名單報教育部錄檢批準后再正式公布。
(二)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的本科生,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三)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擬錄取后均須將人事檔案、組織關系等材料轉入我校。未按規定時間轉入的,將被取消擬錄取資格。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人事檔案、組織關系等材料可以不轉入學校,學校原則上不安排住宿。
(四)學校在開學一周內將對所有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學業水平、健康狀況、誠實守信等。不符合相關要求或任何時候查實的弄虛作假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九、工作紀律和要求
(一)所有參加復試的工作人員均須參加紀律培訓。復試工作人員在復試錄取工作中應嚴格執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及我校有關碩士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各項規定。
(二)復試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
(三)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組長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審慎細致地做好本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堅決杜絕草率大意、馬虎行事。各學院要確保人員配備齊全,責任分工明確。所有參加復試的工作人員均需要在復試工作流程表中按照工作職責分工進行簽名確認,據以作為工作職責履行情況評價和追責依據。
(四)學院應遴選責任心強、專業水平高的專業教師和英語水平高的教師參與面試考核工作。面試組人數不少于5人,其中應包括一名英語口語聽力測試教師。
(五)綜合素質面試全程錄像錄音,復試結束后研究生招生復試小組組長對影音資料簽字,由學院指派專人留存保管備查。
(六)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保證復試錄取工作各環節責任到崗到人,對于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招生違規事件,一律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公平、公正。
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監督舉報電話:0531-81280828。
十、復試報到及資格審核
為提升研究生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方便服務考生,我校將采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進行復試報到工作。報到系統使用說明和流程詳見復試報到通知。
考生要確保自己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學校將嚴格考生復試資格審查,對不符合復試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復試資格。
未按規定時間報到參加復試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及錄取資格。
十一、復試日程安排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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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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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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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26日
全天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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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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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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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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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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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筆試時間和地點見研招辦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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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14:00開始
至3月31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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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素質面試(含英語口試、聽力)、心理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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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學院負責通知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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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至4月1日
8:00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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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空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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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所在校區校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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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至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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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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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學院負責通知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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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學院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對上述日程安排做適當調整,并及時告知考生。
山東財經大學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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