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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2-10-22 相關院校:西南科技大學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準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6.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二、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網址: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預報名時間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1、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2)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3)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2、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陜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為原單位定向或委托培養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為少數民族地區定向或委托培養方式。
3、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二)現場報名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團)均須到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考生現場確認的地點必須與網上報名選擇的報考點一致;推免生到推薦學校(本科所在學校)所在報考點進行確認。
3、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還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2)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3)報考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4)考生檢查所有信息無誤后簽字確認。
三、入學考試
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
初試時間: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7日進行)。
準考證的打印: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考試科目: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國語
1月6日上午 業務課一
1月6日下午 業務課二
1月7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初試科目中全國統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及全國聯考科目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其余考試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題。
考生初試成績由考生報考的招生單位負責通知。
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二)復試
復試環節包括資格審查、體檢、專業筆試、專業面試和英語測試等。復試時間及具體事宜,請考生屆時登陸我校研究生部網頁查詢相關信息。
四、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待初試結束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后再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
五、錄取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錄取優先順序為:第一志愿、院內調劑、校內調劑、校外調劑,同一優先級按總成績(初試+復試)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
現為或原為委培或定向、擬報考委培或定向、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務年限內的考生,須征得委培、定向或服務單位的同意,否則因報考問題引起的糾紛而造成不能錄取等后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考試誠信狀況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對作弊考生的有關情況,將按規定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并記入考生的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對在當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對嚴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關規定予以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作弊的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情況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于違法者,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新生個人檔案必須在2013年9月1日前調入學院,錄取類別為定向或委培的新生必須在2013年9月1日前將委托培養協議書(www.gd.swust.edu.cn“資料下載”)一式三份交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
按照教育部要求,凡是錄檢錯誤記錄為“非唯一匹配學籍或學歷,請核實”的非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出具教育部學歷認證書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在線驗證碼后(網址:yz.chsi.com.cn,電話:010-82336088-202),我校才能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七、學習年限
學制三年,學習時間可視具體情況適當縮短或延長。
八、學費
注:學費若有調整,以四川省物價部門批復為準。
收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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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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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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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型研究生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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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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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自籌經費、委培學生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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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工程碩士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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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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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自籌經費、委培學生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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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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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元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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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A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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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元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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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碩士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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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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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特別提示
(一)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二)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造成考生不能復試、無法被錄取或其他問題,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三)我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僅能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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