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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推薦免試辦法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9-27 相關院校:南京農業大學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10號)以及教育部其他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為了更加規范研究生招生管理,促進我校招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接收推免生基本條件
第一條 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學風端正。
第二條 勤奮學習,刻苦鉆研,學術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
第三條 取得本科就讀學校推薦免試資格。
第四條 申請人在本科階段公開發表過學術論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國內外重大競賽中獲獎,可優先考慮。
第五條 達到大學生體育鍛煉標準,身體健康。
第六條 未有任何尚在期限內的處分。
第二章 招生類別及專業
第七條 推薦免試碩士生:我校2019年招收推免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全日制碩士招生專業均可接收推免生。
第八條 推薦免試直博生:可在作物學、植物保護、農業資源與環境、獸醫學、生物學等5個一級學科,以及蔬菜學和食品科學專業招收“直博生”,接收名額為一級學科各5名,蔬菜學和食品科學各2名。
第九條 為了進一步優化研究生招生生源結構,維護考生利益和公平競爭環境,學校招收推免生規模在2019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50%以內。招收推免生人數以最終推免生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
第三章 接收推免生程序
第十條 9月22日起,已審核通過的推免生通過“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冊。
第十一條 9月28日起,推免生在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志愿,學校分批次審核申請人信息,本著先申請先審核的原則,擇優選拔。
第十二條 按照“推免服務系統”進程,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向審核通過的推免生發復試通知。
第十三條 所有接到復試通知的推免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接受復試通知”并參加相關學院組織的復試,否則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第十四條 我校各學院將按照“推免服務系統”進程,組織復試接收工作,學院在復試后將擬接收推免生名單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并由研招辦向擬接收的推免生在推免系統中發出待錄取通知,接到待錄取通知的推免生須在接到通知的24小時內“確認待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我校將有權替補后續推免生。
第十五條 各學院根據第一輪復試接收情況,可自行組織第二輪復試接收工作,推免生需根據實際情況與相關學院聯系,并及時在推免系統中進行相關確認。
第十六條 10月25日左右,我校將完成所有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擬接收名單公示10個工作日,并上報教育部備案。
第十七條 復試考核工作由以研究生招生專業(二級學科或一級學科專業)為單位組織的復試考核小組進行,復試考核小組由5名以上該學科主要導師組成。學院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應對本學院各學科復試考核小組的組織工作加以指導和監督。
第十八條 對“直博生”應加強科研能力方面的考核,可以采取多種形式考核,如:實驗操作、報告、寫作等,以考察其是否具有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能力和潛質。
跨學科或跨專業接收推免生一般應在相近或相關學科進行,需有充分的理由,并在接收復試中加強考核。
第十九條 申請者須攜帶如下材料參加面試,材料不要提前寄送:
1.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本科階段成績單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政治思想情況表》、《推免生申請表》、《直博生申請表》(見附件)。
4.校級及以上獲獎證書、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和外語水平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第四章 收費標準與獎助政策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時,以江蘇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按學年繳納學費、住宿費等。
第二十一條 凡錄取為全日制非定向的推免研究生,學校向其提供助學金(0.6萬元/年)以及學業獎學金(0.6-1.4萬元/年);優秀碩士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2.0萬元/人)、校長獎學金等各種冠名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還可申請助學貸款,此外學校設有校內研究生“三助”崗位。其中來自原“985”、“211”高校的推免生,且錄取為我校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含直博生)可申請減免3年學費。
第五章 其他說明
第二十二條 所有擬錄取推免生不需要參加統考報名和現場確認工作,須在規定時間內在“推免服務系統中”注冊信息、網上支付、填報志愿并接受復試和錄取。
第二十三條 我校不提供任何紙質的接收函。
第二十四條 錄取通知書將在通過審核后于2019年6月寄發。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經查實取消其錄取推免生資格:
(1)不符合推薦基本條件及提供虛假材料。
(2)入學前未能正常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3)報名參加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
(4)入學報到前,受到刑事、行政或紀律處分,尚在處分期限內。
第二十五條 以上所述內容若有變動以最新信息為準,請及時瀏覽本網站信息。
第二十六條 學校研究生招生咨詢方式
地址:南京市衛崗1號南京農業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郵編:210095 電話(兼傳真):025-84395345
電子郵箱:yzb@njau.edu.cn
南農研招網:http://grasch.njau.edu.cn/html/zsgz/ss/
南京農業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2018年9月17日
附件【直博生申請表.doc】
附件【推薦免試生申請表.doc】
附件【政治思想情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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