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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暨南大學 2010-07-15 相關院校:暨南大學
暨南大學2010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法律碩士招生簡章公布,全文如下:
百年積淀,百年奮發,暨南大學現正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JM)研究生。JM教育旨在培養具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德才兼備、高層次的復合型、實務型法律人才。
暨南大學法律學科概況
百年暨南是國家重點建設的“211”學校之一。暨南大學法學院于1930年在上海創立,為中國最早的法律院校之一,現位列全國第21名。我國著名羅馬法專家周枏教授曾擔任過院長。羅隆基、潘光旦、童冠賢等一批著名專家、教授曾在暨南大學法學院任教和講學。
改革開放以來,暨南大學自1988年開始招收經濟法專業法科學生。1998年根據教育部要求,經濟法專業調整為法學專業。1987年掛靠企業管理專業和國際政治專業招收經濟法和國際法方向的碩士研究生,現有四個法學碩士授權點和一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即經濟法、民商法、憲法法與行政法、國際法碩士點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碩士點。2004年起掛靠國際關系專業招收國際民商經濟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
暨南大學法律學科始終秉承“兩個面向”的辦學方針,堅持“僑校+名校”的發展戰略,堅持“以學生為本”的辦學理念,倡導“寬口徑、厚基礎、理論與實踐并重”的培養方案,重視學生的專業基礎理論教育和能力培養。法律學科師資力量雄厚,結構合理。現有教師58人,教授16人(其中博士生導師3人),副教授人31人(其中碩士生導師27人),擁有博士學位的教師41余人。目前法律學科已形成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多層次、多形式并存,科學學位與專業學位教育相結合的教學與培養模式。
暨南大學擁有優越的案例教學和多媒體教學環境、圖書資料、光盤檢索資料庫、計算機、國際互聯網絡等教學設施,法學學科與司法機關具有長期密切的聯系與合作關系,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廣東省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廣東省東莞市人民法院等省、市司法機關建立實踐教學基地,為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實踐基地。
課程設置:課程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推薦選修課和自選課)
必修課:政治、外國語、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民法學、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經濟法、國際法等。
選修課:商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知識產權法、環境資源法、法律職業倫理、法律方法、外國法制史等。
自選課分為4個模塊:即民商經濟法模塊、港澳與國際法模塊、知識產權法模塊、刑事法律制度模塊。民商經濟法模塊包括:競爭法、公司法與證券法、合同法、財稅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等。港澳與國際法模塊包括:香港和澳門法律制度、歐盟法、WTO法律制度、英美法導論、國際商事仲裁和訴訟等。知識產權法模塊包括:知識產權戰略、知識產權法律實務、高新技術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國際保護專題等。刑事法律制度模塊包括:刑事偵察學、法醫學、證據法、比較行政法、政府采購法等。
一、報考條件:
2007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學歷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法院、檢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人員,人大系統干部以及有關部門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者。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考生,持經本單位同意和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后的資格審查表進行資格審查;其它部門人員的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二、報名手續:
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報名流程為:網上報名→現場圖像采集、聯考繳費及確認報名信息。
1、網上報名
報考我校的考生請務必于2010年7月1-13日登陸廣東省學位辦網站:http://xwb.gdhed.edu.cn
按要求填寫、提交考生基本信息。具體報考須知事項請留意網站上發布的信息。考生網上報名成功,系統將自動生成《2010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
2、現場報名(照相、交費、確認報名信息)
考生網上報名后,請本人到廣東省學位辦指定的現場報名點履行交納繳納報名費、進行電子攝像、確認報名信息等程序,方完成報名手續。現場確認時間為:7月16-19日,確認點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現場確認點的所在城市,也就是考點的所在的城市,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現場確認點。現場確認點只接受在網上已經成功填寫、提交報名信息并獲得網報編號的報考者報名;只在網上報名而未到指定的現場確認點辦理照相等相關手續的考生,本次報名無效。
現場確認地點:①廣州市五山華南理工大學學生文體活動中心、②廣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崗東1號廣州大學桂花崗校區綜合樓大廳、③深圳市南海大道深圳大學老西南餐廳2樓(西校門進約200米處)。
3.準考證發放
報考者請于10月19日至29日自行上網下載打印準考證(http://xwb.gdhed.edu.cn),不再另行發放。
三、考試科目:
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專業綜合考試(含刑法學、民法學、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共計3門。其中政治理論考試在全國聯考成績公布后由暨南大學單獨組織,與復試同時進行;其余2門全國聯考。
四、聯考時間及地點:
2010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入學考試全國聯考的時間為:2010年10月30日、31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五、招生規模與錄取:
2010年暨南大學計劃招收法律碩士65人。暨南大學根據考生的聯考成績及復試成績,擇優錄取。錄取分數線由暨南大學自行劃定。
六、學制與學費:
學制三年。學校按學制收取學費, 13000元/學年(不含教材、資料費)。學費于每學年開學時交齊。
七、學位授予:
在職攻讀的學員在讀期間,一切關系留原工作單位,學校公共資源對學生開放。修滿規定學分并通過學位論文答辯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授予法律碩士專業學位。
八、聯系方式:
暨南大學專業學位招生咨詢電話:85223932
暨南大學法律碩士教育管理中心報名咨詢電話:020—85228857(梁老師)、020—85224383(龍老師)、020—85223210(胡老師)。
地址:暨南大學第二文科七樓,郵編:510632 E-mail: lianghua893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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