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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2018-08-02 相關院校: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一、 培養目標
培養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 學習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錄取后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錄取后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三、 擬招生人數
我校 2019 年擬招收碩士研究生 1144 人,此招生計劃數按教育部 2018 年下達的招生計劃數編制,實際招生人數以教育部下達的 2019 年招生計劃為準。其中:
(一)擬招收統考考生 1019 人。其中全日制 915 人,非全日制 104 人;
(二)擬招收推免生 147 人。實際錄取人數以最后推免生系統確認錄取人數為準,如小于擬招收人數,剩余計劃將歸入統考考生招生計劃。
(三)擬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5 人。該計劃專項專用,指標不分配到具體專業,如達到我校自劃線的考生數超過計劃數,按考生初試成績總分與國家 B 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科總分的比值分配到專業。
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各專業擬招生人數僅供參考,我校將根據教育部下達的 2019 年實際招生計劃,綜合考慮一志愿報考情況、學科發展需求、導師隊伍水平、科研到位經費、培養平臺質量及就業形式等因素,對各學院、專業的招生人數作適當增減。
四、 報考條件
(一)報考我校學術型碩士研究生,需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 9 月 1 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 2 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考我校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需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 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需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 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MBA)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需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 號)有關規定執行。
4.報名參加我校工程、會計、翻譯、藝術、應用統計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需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五、 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2018 年 10 月 10-31 日(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 2018 年 9 月 24-27 日(每天 9:00—22:00)。
2.報名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或 http://yz.chsi.cn)。
3.注意事項:
(1)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報網上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2)報考點選擇: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3)學歷學籍校驗: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研招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 2018 年 11 月 20 日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4)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6)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或擬錄取資格,已入學者取消學籍。
(二)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請關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及報考點公告。
2.現場確認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六、 入學考試
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部分。考生可在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4 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 A4 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和復試。
(一)初試
1.初試日期和科目:
12月 22 日上午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論 100 分、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200 分
12月 22 日下午 14:00—17:00 外國語 100 分
12月 23 日上午 8:30—11:30 業務課一 150 分
12月 23 日下午 14:00—17:00 業務課二 150 分
考試時間為 3 小時筆試;初試公共課由教育部統一命題;專業課由我校命題。我校各專業初試科目詳見我校《2019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二)復試
復試時間為 2019 年 3 月底至 4 月中旬,具體詳見我校《2019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安排》。
復試包括專業筆試、英語能力測試、面試、體檢、政審等。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需加 2 門試報考專業主干課程,具體加試科目可咨詢各學院。工商管理(MBA)、會計(MPAcc)專業學位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
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復試前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于復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 錄取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對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及體檢符合條件的考生,按初試、復試綜合成績進行排序確定擬錄取名單。具體復試及錄取辦法詳見我校《2019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錄取前須簽訂定向就業合同,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八、 入學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無故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 月 1 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后,招生單位將其進行思想品德、專業素質、健康狀況、學歷情況等進行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九、 學費和獎助政策
(一)學費
從 2014 年秋季學期起,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研究生須繳納學費。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1)藝術、法律碩士學費標準為 13000 元/年,學制 3 年;(2)應用統計碩士學費標準為 13000 元/年,學制 2 年;(3)翻譯碩士學費標準為 14500 元/年,學制 2 年;(4)會計碩士學費標準為 14500 元/年,學制 3 年;
(5)工商管理碩士學費標準為 30000 元/年,學制 2 年;
(6)除上述各專業外其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 8000 元/年,學制 3 年。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1)工程碩士學費標準為 10000 元/年,學制 3 年;
(2)藝術、法律碩士學費標準為 13000 元/年,學制 3 年;
(3)會計碩士學費標準為 14500 元/年,學制 3 年;
(4)工商管理碩士學費標準為 30000 元/年,學制 2 年。
以上學制以我校最新的研究生培養文件為準,收費標準以廣西區物價部門最終核定為準。
(二)獎助政策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為改善全日制研究生學習、科研和生活條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支持研究生完成學業,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我校設立了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多元獎助體系。
(1)國家助學金:6000 元/生·年,資助比例 100%(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2)國家獎學金:20000 元/生·年,按教育部下達指標評選產生。
(3)新生獎學金(一年級):100%覆蓋。其中,15%一等 10000 元/年,25%二等 6000 元/年,60%三等 2000 元/年。推免生、985、211 院校及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不含獨立學院)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本科生可直接享受一等獎學金。
(4)學業獎學金(二、三年級),80%覆蓋。其中,15%一等 10000 元/年,25%二等 6000 元/年,40%三等 3000 元/年。
(5)學校還設有“三助”崗位、各類競賽獎及部分社會獎助金,并設有國家助學貸款、特殊困難補助等“綠色通道”。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目前我校未設立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相關獎助政策。如有最新國家政策要求,將按其規定設置。
十、 本簡章由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如與上級文件不符,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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