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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3-22 相關院校:重慶交通大學
重慶交通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2018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根據重慶交通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 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許茂增
副組長:郭小宏 李紅鏑
組員:石超峰 張慶民 李豪 何壽奎
秘書:杜琤
二、復試
(一)復試分數要求
本年度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要求按照教育部“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行,不進行二次劃線。
(二)復試形式、內容及要求
復試采用:專業課筆試(100分)+綜合面試(100分)(含外語聽說能力測試20分)。
1.筆試
(1)專業課復試一律采用筆試形式,筆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筆試考試科目已在研究生招生簡章上列出并公布。筆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2)同等學力加試:對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須嚴格復試,以加強對本科主干課程的考查,加試筆試科目不少于2門。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考試時間為每科2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2.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專業面試、外語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按照分組的形式,每組由5位專業教師組成。面試內容及評分標準如下:
(1)外語能力測試(20分)
外語聽說能力測試重點在于考察考生運用外語知識及技能進行交流的能力,從發音的正確性、使用語言的準確性、流利程度等方面測試考生的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
(2)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60分)
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教育背景(輔修等情況)
②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情況
③考生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情況
④考生在本專業領域培養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3)綜合素質測試(20分)
①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②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③人文素養(特長、個人素質等)
綜合面試得分以復試小組各成員給出成績的平均值作為考生的最終成績。
(三)復試時間
3月28日(星期三)考生報到及體檢
報到地點:學校南岸校區明德樓B棟231室
體檢地點:學校南岸校區校醫院
3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考生專業課筆試
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3月29日(星期四)下午1:00考生綜合面試
具體時間地點請關注辦公公示欄。
(四)體檢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按規定接受體格檢查。
三、調劑
(一)調劑原則
我院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調劑工作將按照“統籌兼顧、合理調節、積極引導、以人為本”的原則開展。具體要求是:
(二)調劑辦法
本年度我院在 “企業管理”、“會計學”兩個學術型學位點和“項目管理”專業型碩士學位點,接收校外調劑申請。具體辦法包括:
1.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重慶地區(A類地區)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須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3.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全國統考的兩類英語、三類數學只能從難往易調劑,如英語一可以調劑到英語二,但英語二不能調往英語一;數學一可以調劑到數學二,數學二不能調劑到數學一)。
4.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出照顧專業到其他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重慶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調出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5.有缺額專業的調劑復試人數與缺額的比例原則上按照1.5:1控制。
(三)調劑程序
對外接受調劑的專業,所有擬調劑的考生應由本人提出申請,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申請調劑我校,經學院初步審核后,將擬發放復試通知書考生名單添加至復試通知書發放備選庫,經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查后統一發放復試通知,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方可參加復試。
四、錄取
(一)錄取原則
1.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按需招生,寧缺毋濫,確保質量。
2.碩士研究生錄取原則上以考生的綜合成績排名為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初試成績[折合百分制后]×60%+復試成績[折合百分制后]×40%),分專業按志愿由高至低確定,若綜合成績相同,則初試成績高者優先(若初試成績相同,則按專業二、專業一、外國語、政治順序逐次比較,成績高者先)。對于具有突出創新能力及培養潛質,或具有特殊學術專長的優秀人才,在錄取時可優先考慮。
3. 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學)且初試成績已經達到復試線的考生,復試合格后若未被原專業錄取,經本人申請可根據成績排名動態調整到“管理科學與工程”(管理學)、“技術經濟及管理”和“物流工程”三個專業。
4 .復試筆試成績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綜合面試成績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錄取程序
1.復試結束后,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以上規則分專業按志愿分別計算出考生的綜合成績并進行排序,擬定擬錄取名單。
2.擬錄取名單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審議通過后按相關規定進行公示。其間考生如有疑議,可在規定時間內向我校書面申請復議。
3.公示結束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其他
(一)監督與投訴
重慶交通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023-62789002
重慶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023-62650942 62652644
重慶交通大學紀委監察處 023-62652747
(二)解釋
本實施細則由重慶交通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負責解釋。
重慶交通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二○一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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