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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4-11 相關院校:廣西大學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9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教監廳﹝2013﹞2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等文件精神,為加強對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確保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著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選拔水平,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根據“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考生)”,結合我校各專業實際情況確定考生復試資格。各學院可以根據生源情況在不低于“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考生)”的前提下進一步劃定復試分數線(若有此類情況的,請學院務必在確定具體復試分數線后立即通知研招辦)。復試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不低于120%,各學院根據本學院實際情況,具體設定復試比例。
(三)堅持公平公正,嚴格執行復試程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提高復試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各學院須在各時間節點在學院網站上公布本學院復試錄取具體實施細則(辦法)、參加復試考生名單、考生復試結果等。
(四)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上線考生原則上應獲準參加復試(含報考雙少生、骨干計劃、士兵計劃考生)。若第一志愿上線人數超過錄取人數的專業,所在學院可安排富余生源到學院相近專業復試。
(五)除成績要求之外,學院還可根據培養需要提出進入復試的其他學術要求,但不得出臺歧視性規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同一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劃定相同的分數線,復試標準和要求也必須達到相同高度。
(六)對在本學院招生的新引進高層次人才,學院應予重點照顧,保證生源。
二、復試組織管理
我校于2018年起對一級學科(專業領域)重新進行歸屬劃分,對于之前一級學科(專業領域)有跨學院分布的,以目前該一級學科(專業領域)歸屬學院為主導對考生進行調劑、復試、錄取工作(報考一級學科(專業領域)已發生歸屬變動的一志愿上線考生,也需申請調劑至目前該一級學科(專業領域)歸屬學院)。復試具體科目及要求(包括跨專業考生、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要求)等復試內容以考生初試報考學院公布的專業目錄要求為準。
各學院應在考慮學院內部各學科協調發展的原則基礎上,將招生指標按一定比例分配,確保留住優質生源的同時,使得本學院研究生教育與學校發展目標緊密結合。各招生單位需在復試前將本學院招生指標分至各研究方向,并向招生辦備案。
(一)為加強對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學校已成立以校領導為組長的廣西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生院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對全校研究生復試工作進行統一組織和管理,并會同校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與檢查,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研究生院招生辦負責根據教育部今年的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分配各專業招生指標,審批學院上報的復試辦法、復試名單。
(二)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環節,是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的有效方式,是關系考生權益和學校聲譽的重要工作,各學院務必高度重視。
各學院須成立以院長為組長,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為副組長以及各一級學科帶頭人為成員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同時設立督察員,由學院黨委紀檢委員擔任。在校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負責制定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從組織和制度上保障復試工作健康有序進行。學院內各一級學科的調劑考生名單需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決定。
(三)各學院原則上按一級學科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組長一般由學科帶頭人(或負責人)擔任,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直接指導下具體實施面試和實踐能力等考核。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組織實施。
各一級學科復試小組的成員一般不少于5名,由本學科研究生指導教師組成,復試小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應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標準。
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復試前將學院復試錄取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學院監察員名單和復試時間、地點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備案;
2、依據教育部及學校有關復試辦法,結合本一級學科具體情況,制定符合學科特點的復試辦法和評分標準,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程序,并組織實施。學院的復試辦法在復試前以書面形式加蓋學院公章報研究生院招生辦案,并在復試前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及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并在復試中嚴格執行;
3、負責本學院復試工作人員的遴選和培訓;
4、負責組織本學院復試的命題、考試和閱卷等工作,復試試題(包括筆試科目和面試中隨機問答和抽題問答等)及其參考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須按規定進行嚴格管理,確定兩名專人共同負責,嚴防泄題、漏題,以確保復試工作的安全性;筆試命題教師原則上不參加閱卷,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要統一安排閱卷地點,集中閱卷。學院監察員監察面試、筆試、閱卷各環節。
5、審核各專業復試小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
6、審核并上報擬錄取名單及相關復試材料(含復試信息庫);
7、公布復試結果,并對參加復試而未錄取的考生進行必要的解釋,處理遺留問題。
三、調劑工作
(一)調劑基本條件
1、須符合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簡章及招生專業目錄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相關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所在的學科門類(類別)B類考生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調入專業初試科目有統考數學、統考外國語的,原報考專業初試科目須有統考數學、統考外國語,未統考數學的復試時需加試數學);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二區B類考生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B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二區B類考生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且須滿足工作年限要求),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考生也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二)調劑系統
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我校接收外校調劑考生,也包括我校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否則調劑無效。
四、復試內容及方式
復試時要加強對考生的政治素質和品德的考核,從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德、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進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取,要通過筆試面試實踐操作等靈活多樣的形式,實現對能力和實踐的考核,特別突出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的考核,要注重學生的初試成績,也要注重既往的學業表現和潛在的能力素質。
要規范發揮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要充分用好政策賦予的招生自主權,要調動院系和導師群體參與招生的積極性,建立完善相應的工作機制,選派能力較強的導師參與復試工作,并加強培訓,建立專業化的復試工作隊伍。
復試工作要按照“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要求進行。復試分別按全日制學術型、全日制專業型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三類進行,學院應根據不同學位類型的考生組織有針對性的復試工作。所有考生的復試均進行全程錄音、錄像,一切錄音、錄像的資料由學院負責妥善保存,保存三年。
I、業務考核
業務考核由專業課筆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三部分組成。
(一)專業課筆試
筆試須安排在標準化考場進行。試題的命題、保管、印制和考試由各學院按照碩士研究生初試考試的要求組織實施。考試由學院統一安排,不設補考。閱卷工作由學院統一組織,集中閱卷,嚴格執行評分標準,密封閱卷。貫徹“嚴格、公正、準確”的原則。
1、考試方式為筆試(閉卷),時間為150分鐘,滿分100分。若考試門數為2門的,則每門科目成績權重各占50%;
2、考試科目以我校研究生院網頁上公布的“廣西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備注的復試科目為準;
3、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一并計入復試總成績;
4、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成績各100分,考試時間每門為3小時。加試成績不記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5、若考生人數眾多,同一個一級學科可分成幾個復試小組,但每個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等標準必須統一。
(二)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外語口語、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口語、聽力分值各占50%,由各學院自行組織,考核方式不限,在面試時進行,主要考核考生外語聽說能力;
(三)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
1、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以面試為主,各學院可根據本學院的要求,增加其它考核方式(需提前在學院復試細則中明確規定)。
2、考核內容
主要考查考生專業素質和能力、實踐操作技能等綜合知識掌握程度及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包括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以及人文素養、心理健康等,滿分100分。
3、考核時間
每位考生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II、思想品德考核
對復試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必須認真做好。各學院在對考生復試的同時應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招生工作部門干部、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情況,并作為錄取的一個重要依據,對考生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III、體檢
體檢在復試時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V、復試考生調查問卷
復試考生調查問卷在復試期間完成,各學院需組織復試考生完成調查問卷,為學校提供政策決策參考。
五、總成績計算辦法
(一)初試成績總分:
根據考試科目數量或統考科目的分值,初試成績計算方式有以下幾種計算方式(按百分制計算):
初試成績=總分(500分)/5;
初試成績=統考分(200分)/2;
初試成績=統考分(350分)/3.5;
初試成績=統考總分(300分)/3;
(二)復試成績總分:
專業課筆試100分、外語聽說能力測試100分、綜合面試100分,共計300分。復試成績計算方式(按百分制計算):
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權重(20~40%)+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權重10%+綜合面試成績×權重(70~50%)
各學院復試成績各部分的權重,由學院根據專業特點在以上范圍內自定。
(三)考生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生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50%+復試成績×50%,結果按百分制計算。
各學院各一級學科的總成績計算公式中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各部分具體采用何種計算方式,由學院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復試前在學院復試錄取具體實施細則(辦法)中向考生公布。
六、擬錄取排名與錄取
在一級學科內部按考試總成績進行排名錄取。將所有復試考生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名,按招生指標數進行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紤]到會有部分生源流失,每專業增加備取考生2~5名。各學院擬錄取人數應嚴格控制在學校下達給本學院總招生計劃指標數內,不得超指標。
七、其他事項說明
(一)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根據教育部要求,招生單位在復試前應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同時,學院在研招網調劑系統選擇調劑考生的時候,要審核該生的學籍學歷相關信息。
各學院負責參加復試考生的組織報到、報考資格等審查工作。各學院務必做好驗證工作,主要審查內容是:
1、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證書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尤其是對于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系統檢查后學歷審核數據不匹配的證書編號要著重核實。對不符合報考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國內學歷(學籍)認證在教育部學信中心,國外學歷(學籍)認證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2、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復試報到時須仔細審核身份證件,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忌杼峁⿷艨诒、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且復試后須提交簽訂的定向協議書。
3、享受專項計劃考生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如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需提交生源地教育廳蓋章的《報考2018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供查驗,并交復印件留存學院;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需提交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供查驗,并交復印件留存學院。其他如符合“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可以加分的考生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證。
(二)復試準備材料
1、復試具體實施細則(辦法)
2、復試領導小組(含督察員名單)、復試小組名單
3、復試時間、地點以及考生筆試試卷的集中閱卷時間、地點
4、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情況,也需在公布的考生名單中標注)
以上四項材料根據附表的上交材料時間表按時報送,學院加蓋公章且分管院領導簽字后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其中1、4項材料還需公布在學院網站。
(三)復試結果材料
復試期間各學院應派專人為每位考生填寫完整的復試記錄表,復試專家小組組長對復試結果審核后簽字確認。復試記錄表、筆試試卷和同等學力加試試卷由學院保管3年。全部復試工作完成后,各學院應立即將以下材料報研究生院招生辦:
1.分專業復試結果數據庫
2.經審核簽字加蓋學院公章的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的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學生證復印件(應屆生);享受專項計劃考生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如“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
3.錄取為定向就業類別的碩士研究生須簽訂定向協議書(一式3份)。
(四)學院在研招網系統對擬錄取考生發放待錄取通知時,需在通知中要求擬錄取考生接到待錄取通知后必須在12小時之內做出反應,否則取消待錄取資格。
九、信息公示與公開
(一)我校將以“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做為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暨備案平臺。
(二)我校將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及我校研究生院網頁公布復試具體實施細則(辦法),公示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
(三)監督信息公開
舉報電話:0771-3237062
舉報信箱:jjjch@gxu.edu.cu
十、其他
(一)推薦免試研究生的復試工作已在2017年10月完成,本次不再組織,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錄取占用該專業招生指標。
(二)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作弊、身體檢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三)復試有關表格(政審表、定向協議書等),可在“研究生院網頁→下載中心→招生辦”處下載。
十一、紀律要求
(一)工作紀律要求
1、嚴格執行回避制度。所有參與招生的工作人員、監察人員,如遇自己的配偶、子女或親屬報考本校,要主動向學;虮締挝徽猩I導小組提出回避。若未回避,一經發現,將對工作人員進行違紀處理。
2、嚴格執行保密紀律。所有參與招生的工作人員、監察人員不向考生和家長透漏復試命題、閱卷、面試教師名單及其他相關信息。不向任何人泄露招生錄取過程中討論的有關內容和細節。
3、復試命題科目的試題、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在開考前屬于機密級材料,負責命題的教師及負責審核、印刷、分裝、保管試題的涉密人員,要自覺做好保密工作,考前簽署保密承諾書,不得向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泄漏試題內容或試題范圍,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4、嚴格執行招生工作方案。參與招生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按照各階段測試程序進行,客觀、公正地開展工作。若招生過程中發現問題或產生爭議,要及時向招生領導小組匯報。對需要仲裁的問題,實行集體決策制度。
5、參加政治審查、體格檢查、確定復試名單、參與復試及錄取工作的研究生導師及工作人員,要加強有關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方面的文件學習,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生紀律,堅決抵制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維護招生錄取工作的社會聲譽。
6、自覺接受監察人員監督。參與招生工作的人員要自覺接受并配合監察工作人員的監督。
(二)廉潔自律要求
1、不接受考生和家長的任何饋贈,包括禮金、禮品(現金、購物卡、禮品卡、代金券、玉石、書畫、金銀首飾等)。
2、不接受考生和家長的任何宴請和高消費娛樂活動(用餐卡、健身卡、娛樂卡等)。
3、不向考生和家長承諾或許愿;不向考生和家長暗示或索要錢財。
4、不參與社會中介組織及其人員拉攏生源以謀取利益的任何活動。
5、不做任何有悖招生公平公正的各種私下活動(打招呼、遞條子等)。
(三)嚴肅責任追究
參加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所有人員,均應嚴格遵守招生紀律,違反者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追究黨紀、政紀、直至法律責任。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規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
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實行招生考試責任追究制度,牢固樹立“有問題沒有發現是失職,發現問題沒有客觀匯報是瀆職”的觀念,對責任不落實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同時對相關領導進行問責。
十二、其它未盡事宜,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廣西大學研究生院
201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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