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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3-31 相關院校:遼寧大學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以質量為核心,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
4.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二、組織管理工作
1.復試基本分數線執行教育部文件規定,部分生源較好專業可結合自身情況在《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劃定本專業復試基本分數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執行相同的復試基本分數線。
2.復試及錄取規則由研究生院與培養單位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研究確定。
3.學校成立由校長擔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統籌管理及組織開展學校復試全面工作,制訂遼寧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4.培養單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制訂本單位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指導本單位各專業復試工作,并負責對復試過程和結果向考生進行解釋,小組組長由學院主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專業的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碩士研究生導師等若干人組成。
5.培養單位在學校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基礎上制定本單位的復試工作實施細則,應包含復試日程、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程序、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和其他學術或業務要求、復試差額比例、破格復試條件、調劑、復試成績計算辦法及所占錄取總成績權重、錄取規則和錄取總成績計算辦法等規定。各培養單位須將本單位的復試工作實施細則上報研究生院審核,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
6.培養單位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指導下負責確定考生筆試、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
三、復試的主要方式和要求
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必須經過復試并且復試合格。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培養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自主確定復試差額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單位還需提前公示復試考生名單并負責向考生進行解釋。
(一)復試時間及通知方式
總體復試工作應于4月中旬完成,各專業具體復試時間和地點由培養單位自行確定。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及復試名單需在培養單位網站提前公布,并由培養單位及時告知考生本人。
(二)復試基本內容和形式
1.外語考試
外語考試包括口語和聽力測試。
考生以抽簽方式確定外語口語和聽力測試應試題目,口語和聽力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外語口語和聽力測試成績占復試成績的30%。外語口語和聽力測試滿分為30分,直接計入復試成績。該科目成績未達18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
2.專業考試
專業考試包括專業課筆試和專業課及綜合素質面試。
(1)專業課筆試
在招生章程中注明有復試筆試的專業可組織專業課筆試。考試由培養單位組織,考試時間1至2小時,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專業課筆試成績須計入專業考試成績,其所占專業考試成績權重,由培養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需在復試辦法中予以公布,筆試成績未達到筆試卷面滿分的60%以上者為復試不合格。
(2)專業課及綜合素質面試
每名考生專業課和綜合素質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考生以抽簽方式確定專業課面試題目。綜合素質面試目的是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況,考察其基礎知識掌握程度,綜合分析表達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發表的文章、論文等。面試成績未達面試滿分的60%者,視為復試不合格。
3.思想政治理論筆試
依照教育部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要求,學校對審計、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專業考生在復試中進行思想政治理論筆試,并將其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思想政治理論筆試為閉卷考試,滿分100分,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視為復試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心理素質測試
為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保證研究生德智體的全面發展,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狀況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心理測試擬采取兩種方式,各培養單位可根據情況自行選擇。
(1)網上測試。要求培養單位自備機房,保證一人一機,且能登錄互聯網。學生測試時請務必攜帶準考證。
(2)題卡測試。學生測試時請務必攜帶2B鉛筆、橡皮、準考證。
以上兩種方式均需各培養單位統一組織,心理咨詢中心負責指導施測。
5.同等學力加試
除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外,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名稱不得與初試科目及培養單位復試中的專業課筆試科目相同。試題由培養單位負責命制。考試形式一律采取筆試。每門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均為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加試成績不記入復試成績,但應報研究生院備案。
6.復試成績的構成及計算方式
審計、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專業的復試成績由復試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復試外語考試成績和復試專業考試成績構成。其中,政治理論筆試成績占復試成績的10%,外語考試成績占復試成績的30%,專業考試成績占復試成績的60%。
除上述5個專業外,其他各專業復試成績由復試外語考試成績、復試專業考試成績構成。其中,外語考試成績占復試成績的30%,專業考試成績占復試成績的70%。
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招生考試總成績。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初試滿分為500分的專業總成績計算方式為:
初試總分÷5×0.7+復試成績(滿分100分)×0.3=總成績。
初試滿分為300分的專業總成績計算方式為:
初試總分÷3×0.7+復試成績(滿分100分)×0.3 =總成績。
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應分別排序依次錄取,復試各單項考核有不合格者不錄取。復試成績由培養單位負責對復試考生進行解釋。
7.其他要求
根據學科培養的側重點及方式的不同,理工科各專業可根據需要在復試中進行專業課的實驗考核。
單獨考試考生復試標準按統考生標準執行。
推薦免試考生復試已在選拔過程中完成,不必參加本次復試。
四、資格審查
復試的資格審查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資格審查時間為3月22日~4月16日上午8:00~10:00進行,考生根據各培養單位的安排在指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地點在研究生院一樓大廳。
1.學籍學歷材料
非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從學信網打印輸出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1份。
在域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考生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證明1份;從學信網打印輸出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
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網絡教育考生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證明和教務處出具的成績單各1份;從學信網打印輸出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
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考生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考生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籍信息須可通過教育部學信網進行查實或有教育部指定的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否則不允許參加復試或不予錄取。
2.反映素質潛質的材料
為在復試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考生可提供獲獎證明及發表的學術成果材料等,該項材料交各復試組審查。
3.享受加分政策的證明材料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考生應提交能證明上述信息的全部材料,并最遲在復試報到前向培養單位提交,復試進行中或復試結束后提交,不予承認。
在資格審查中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其復試資格;對審查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即取消復試、錄取資格或取消學籍。
五、體檢
鑒于體檢報告的嚴肅性和真實性,避免舞弊現象的發生,經研究決定,委托遼寧大學校醫院負責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的體檢工作。
參加體檢的考生須做空腹準備。上午體檢者請勿吃早餐,下午體檢者請勿吃午餐,在體檢日前,應注意清淡飲食,不做劇烈運動。體檢時需攜帶身份證,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
校醫院將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對患有重病、傳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予錄取。未進行體檢的考生不予錄取。
六、調劑工作
調劑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的文件規定。
考生調劑基本條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一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進行調劑復試。
七、破格復試
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專業復試。破格復試應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破格應在國家政策規定范圍內嚴格審核、嚴格把握。
八、復試通知
培養單位根據考生報名時提供的本人聯系方式,向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發出復試通知,如果聯系方式發生變化,請考生直接與培養單位聯系。
九、錄取
(一)擬錄取結果的公示
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二)關于就業方式的說明
根據規定,凡通過復試,被我校擬錄取的2018級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應與我校簽訂定向培養協議,請相關考生于2018年4月16日前,將單位和本人簽署完畢的定向協議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逾期視為放棄錄取。定向培養協議請到研究生院網站資料下載欄目及本章程附件下載。
被我校擬錄取的2018級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入學前需將本人人事檔案轉至我校。
十、監督和復議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和復試結果進行指導與審查,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實施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應由培養單位負責及時向考生和社會公示。
遼寧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電話:
024-62202349
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遼寧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遼寧大學研究生院
二○一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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