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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3-26 相關院校: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9號)和《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8年北京市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補充意見》(京考研招〔2017〕3號),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方案,具體通知如下:
一、復試的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和統籌,并設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和研究生招生監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復試錄取和督察執紀工作。
二、復試分數線、復試比例
復試分數線由各學院(研究院、二級單位)招生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劃定的國家線最低復試分數要求自行確定,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復試比例達到150%的學科專業須設置筆試環節。擬招生人數少于10人的復試比例可達到200%。
三、復試時間
復試時間為3月20日―4月10日,具體時間各學院(研究院、二級單位)自行確定。
四、資格審查
考生根據各學院(研究院、二級單位)復試時間安排,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交驗)、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復印件(非應屆生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應屆生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參加資格審核。
五、體檢
本年度體檢工作繼續實行“先體檢,后復試”的政策,體檢工作由校醫院負責統一安排,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非全日制專業學位考生不需參加體檢。
六、復試主要內容及要求
1.專業筆試
專業試題須認真研究初試和復試考核目標的不同,以保證初試和復試內容的相互銜接和補充,更全面考察考生的專業水平,考試形式一律采取閉卷筆試,考試時間每門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
2.專業面試
面試內容要注重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及綜合素質考核,須設立一定數量的面試題庫,在面試時由考生隨機抽取。試題難度要適當,應避免問題的隨意性和偶然性。
(1)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
① 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② 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專業學位研究生更加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③ 外語聽說能力;
④ 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考核
①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各學院(研究院)可采取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② 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將不予以錄取。
3.同等學力考生和跨專業考生加試
專業加試科目分為同等學力考生和跨專業考生加試,試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考試形式一律采取閉卷筆試,考試時間每門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
(1)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須在復試中加試兩門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名稱不得與初試科目和復試科目中的專業知識相同。加試完成后試題與答卷一并交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加試科目成績不及格,不予錄取。
(2)跨專業報考的考生,須根據各學院(研究院)要求加試兩門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名稱不得與初試科目和復試科目中的專業知識相同。具體形式由各學院(研究院)自行確定。
七、復試成績的計算
1.復試成績由筆試(如果有,100分)、面試(100分)、外語聽力及口語水平測試(100分)三部分組成。復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計入總成績。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以錄取。
2.享受初試加分或專項政策計劃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分類公示并進行說明。
3.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可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錄取總成績的計算辦法:
錄取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兩部分折合百分制后組成,初試成績占50%以上,復試成績占30%以上。
八、調劑工作
詳細要求及工作流程見各學院(研究院)復試細則。
九、復試、錄取的監督和復議
1. 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 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細則及實施辦法、復試結果(包括復試成績、復試排名、擬錄取名單)等信息應及時在研究生院主頁和各學院(研究院)網上顯著位置公布。對于不予錄取的考生,各學院(研究院)要及時通知到考生本人。復試成績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閱或對外公布。
3. 實行申訴和舉報制度。在招生過程中對申訴和舉報問題由相關部門負責接待和處理,并將復議結果告知考生。具體流程參見附表。
考生接待電話和紀檢監察部門受理考生申訴的監督舉報電話。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89733075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監督舉報電話:89733105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招生專用監督電話:82837456
4. 招生咨詢及申訴渠道: http://www.cup.edu.cn/graduate/zhaosheng/zszxjssqd/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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