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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3-23 相關院校:塔里木大學
經濟與管理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
根據研究生處關于印發《塔里木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錄取復試工作辦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結合本院實際情況,現將我院2018級農業碩士和農學碩士招生復試具體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一、成立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院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訂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相關辦法。
組長:喻曉玲
副組長:馬瓊
成員:馬召偉、馬國勇、李青、石晶、歐陽金瓊、馮剛
二、復試安排
2018年報考塔里木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農業碩士農業管理、農村發展領域和農學碩士作物經濟發展、林果業經濟管理專業的考生按照以下復試安排參加復試:
(一)報到安排
所有進入復試的考生3月29日10:00-18:00到學校研究生處報到并審核資格(有效身份證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本(專)科成績單、政審表、各類獎狀證書,以本人姓名命名的1寸電子證件照片,紙質照片2張。),然后到經濟與管理學院研究生辦公室(1號樓104室)報到。
(二)體檢安排
時間:2018年3月30日上午9:30開始
地點:學校醫院
要求:空腹進行體驗
(三)復試筆試安排
1.農業管理、作物經濟發展、林果業經濟管理專業課復試:
復試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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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課
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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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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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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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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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0日12:0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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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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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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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經濟學》
(龐皓,科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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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號樓
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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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考試人員:所有進入復試程序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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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試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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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試課
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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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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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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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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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0日15: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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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企業
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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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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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企業經營管理》(蔡根女,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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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號樓
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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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0日17:40-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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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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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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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經濟學》,馬春文,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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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號樓
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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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考試人員:所有進入復試程序的同等學力及跨專業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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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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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課
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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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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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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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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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0日12:0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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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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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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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農業經濟學》(第三版),中國農業出版社,王雅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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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號樓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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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考試人員:所有進入復試程序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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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試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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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試課
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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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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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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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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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0日15: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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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企業
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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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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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企業經營管理》(蔡根女,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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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號樓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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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0日17:40-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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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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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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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心理學》,張承芬、馬廣海,山東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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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號樓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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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考試人員:所有進入復試程序的同等學力及跨專業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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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農業管理、農村發展、作物經濟發展和林果業經濟管理復試面試安排
1.面試時間:2018年3月31日上午10:00
2.面試地點:綜合教學樓監控教室
3.面試程序:
(1)考生向復試組秘書提交《塔里木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綜合復試表》,并做自我介紹。
(2)英語口語面試,時間為3-5分鐘。復試組根據學生的英語口語表達賦分,復試組的平均分為英語面試分,滿分為100分。
(3)專業面試,復試組提問,學生回答,時間為10-15分鐘。復試組成員賦分,平均分為專業面試分,滿分為100分。
(五)復試成績匯總
1.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計算方法如下。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總成績=復試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50%,初試成績總分換算成百分制后占總成績的權重為50%。計算方法如下:初始總成績=原初試總成績/5;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0%+復試總成績×50%。
3.同等學力、跨專業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錄取。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 復試加分項目。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所有加分人員名單以教育部下發的名單為準。
(六)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調劑、復試、擬錄取等相關信息按教育部的規定在相應網站公示。
2.強化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的準確性進行全面的督查,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3.實行復議制度。若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可在公布復試結果7天內投訴或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七)錄取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的補充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要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聯系人:馮老師
聯系電話:0997-468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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