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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3-20 相關院校:四川農業大學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專長。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
二、復試的組織與管理
1.成立由主管校領導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本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
2.學院(所)成立由主管領導任組長的院(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院(所)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
3.按學科或培養方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成立復試小組(不低于5人),在學校和院(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復試工作。全面負責制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三、復試分數線、復試名單和復試日程安排
(一)復試分數線
(二)復試名單
(三)復試日程安排
復試報到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應屆生:攜帶身份證、學生證。
往屆生:帶身份證。
學籍學歷審核未通過考生還需攜帶學籍或學歷認證報告。
四、調劑辦法
1.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初試成績符合擬調入學科專業或專業學位類別分數線(含國家基本線及學校專業劃線)。
3.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4.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5.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上述專業。
7.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申請調劑。
8.我校不接收外國語考試科目為非英語的調劑考生。
五、復試主要內容及形式
1.筆試:英語聽力(100分,30分鐘,全校統一命題)、專業英語測試(100分,60分鐘,按學科專業命題)和專業綜合知識測試(100分,120分鐘,按學科專業命題)。雅安校區和成都校區由學校統一組織,同堂考試,都江堰校區由各招生學院按要求進行復試。
報考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的考生還需加試思想政治理論(100分,120分鐘,按學科專業命題,相關學院自行組織)。
成都校區聽力測試需自帶2B鉛筆和調頻耳機,請提前準備,不可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作為聽力設備。雅安校區將使用放音設備播放聽力。
2.面試(100分),包括導師面試和學科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創新精神等能力。
導師面試:考生可自行聯系所報導師,導師對報考自己的考生進行面試,并將面試意見及排序名單提交學科面試小組。導師不得在復試工作結束前給考生承諾錄取。未聯系好導師的考生將由院所在錄取后協調安排導師。
學科面試:面試內容包括:①口頭表達能力;②與本學科專業相關的基礎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③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④專業英語基礎知識、英語口語能力;⑤心理素質;⑥條件許可的學科專業可單獨組織進行實踐(實驗)能力考核。
六、復試成績和總成績
(一)復試成績為復試各考核內容成績之綜合,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復試成績=聽力成績×10%+專業英語測試×10%+專業綜合知識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60%。
(二)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下列權重相加,得出總成績:
總成績=初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的得分×50%+復試成績×50%。
(三)加分政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單已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資料庫中公布,資料庫中沒有的考生請自己與項目負責部門聯系)和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
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3.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必須是教育部下發的加分名單中的考生)需持相關材料和證件到研招科申請辦理加分事宜,若本人未申請將被視為自動放棄。
七、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廳《關于轉發<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號)的精神,到指定醫院組織進行。
八、心理測試
考生根據各院(所)安排的時間參加心理測試。
九、錄取
1.遵循“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原則,分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按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
3.導師的擬錄取學生數超出學校規定的,進行導師間調劑。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①復試不合格者(復試成績<60分)。
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③體檢不合格。
④報考資格審查未通過(含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填寫錯誤所引致)。
⑤弄虛作假,不誠信者。
十、公示、信訪
1.各院(所)公示推薦擬錄取名單。
2.研究生院審核擬錄取名單,報學校審批后公示。
3.學科點、院(所)、學校要做好考生信訪接待工作,認真對待考生投訴,及時進行調查復核并予以答復,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十一、特別說明
1.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9號)的要求,復試報到將再次審查考生的報考資格和考生身份。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對學籍學歷認證未通過,復試報到時又不能提供權威機構證明材料的考生不予復試。各招生單位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2.學;驅W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十二、研究生招生就業科聯系方式:
電話:028-86293031,028-86290956,0835-2882911,13330600943
QQ:1320885073(優先)郵箱:1320885073@qq.com
紀委電話:紀委0835-2882561
四川農業大學研究生院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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