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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3-16 相關院校:天津大學
【碩士生復試】天津大學海洋科學與技術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通知
根據《天津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結合海洋科學與技術學院(簡稱“海洋學院”)招收專業實際情況,現將海洋學院2018年碩士招生復試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詢海洋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相關信息,可登陸天津大學研究生院招生網站、天津大學海洋科學與技術學院網站或撥打電話022-87370655/27409515。
二、“海洋科學與技術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已公布在天津大學海洋科學與技術學院網站,請各位考生查看。
三、資格審查
所有列入學科、專業復試名單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交費平臺及時繳費,復試費標準為90元。完成繳費后,考生可適時在網上下載打印《復試資格審查合格單》,并攜帶以下材料參加資格審查:
1.《復試資格審查合格單》;
2.準考證;
3.身份證原件;
4.畢業證書(應屆本科生的學生證)原件;
5.一張1寸近期免冠照片(體檢用);
6.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應屆生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往屆生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特別提示:
1. 身份證如果丟失,需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證明,并于證明上貼本人照片并騎縫加蓋公章。
2. 學生證如果丟失,需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證明,并于證明上貼本人照片并騎縫加蓋公章。
3. 繳費后因各種原因不能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退。已經繳納復試費的考生,參加校內調劑復試不必重復繳費。
4. 如需領取復試費發票,請于4月24日—25日,到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衛津路校區第9教學樓104室)領取。
5. 研究生院僅負責對上線考生進行資格審查,是否可參加復試詳見海洋學院網上通知。
6. 復試結束后,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四、海洋學院復試時間安排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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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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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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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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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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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
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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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海洋學院復試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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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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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學衛津路校區25教學樓A區一層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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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月13日起至復試工作結束前,登陸研招網交費平臺繳納復試費。
2.下載《資格審查合格單》。
3.如需領取復試費發票,請于4月24日—25日,到衛津路校區第9教學樓104室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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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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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各學院復試的本校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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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上午
8: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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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學衛津路校區校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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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身份證、準考證(或學生證)、一寸照片(體檢表張貼)、筆(填表用)參加體檢;
2.繳納體檢費60元(若其余時間體檢,費用由校醫院依照另外標準收取)
3.體檢完畢后,需將體檢收費單據紅聯,加蓋“體檢表已交”印章后交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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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各學院復試的本校考生及天津市地區其他高校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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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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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海洋學院復試的非天津地區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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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上午
8: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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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
識測試(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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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合格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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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上午
9: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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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學衛津路校區第八教學樓307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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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身份證、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證明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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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能力、實驗測試及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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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合格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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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下午
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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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學衛津路校區第八教學樓307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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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憑身份證、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證明參加考試,并提交加蓋印章的《復試資格審查合格單》、體檢證明和成績單原件。
2.第一場綜合面試,準備5份個人簡歷。
3.第二場英語聽說能力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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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復試方案
1.招生計劃
海洋學院2018年計劃招生學術型碩士研究生34人,其中,推免生11人。
2.復試分數線
海洋學院2018年復試分數線同校線保持一致。
3.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兩部分。專業能力考核包括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和專業課筆試;綜合素質考核包括實驗(實踐)能力測試和綜合面試。
專業能力考核
(1)筆試科目按照考生報考專業所規定的科目進行,考試時間為90分鐘。
(2)外語聽說能力測試采用面試方式,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10分鐘,內容包括公共外語和專業外語。
綜合素質考核
(1)實驗(實踐)能力主要測試學生實驗和動手技能,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
(2)綜合面試由參加復試的老師直接提問。考核內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考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核,考生對報考專業發展動態了解以及在本專業發展潛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會工作能力、實踐經歷考核,考生的事業心、責任感、協作性和心理素質以及舉止禮儀和表達能力考核等。
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為20分鐘。
4.復試評分及成績
復試成績總分200,其中專業能力考核80分(其中,專業能力考核成績包括外語聽說能力測試15分、專業課筆試65分),綜合素質考核120分(其中,實驗/實踐能力測試30分、綜合面試90分)。
考生復試成績包括專業能力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兩部分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低于120分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
5.錄取原則
(1)貫徹對考生進行德智體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堅持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海洋學院優先錄取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
(2)錄取時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名次排序,若總成績相同,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考生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2.5)×60% +復試總成績×40%
(3)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4)沒有參加復試或者復試總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5)對復試后未被錄取的考生,學院會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六、復試紀律
1.復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選擇能正確執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必須回避復試及錄取的相關工作。
2.學院復試小組人員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提高自我約束的自覺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營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的環境。對違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招生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學院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復試錄取程序、要求和時間表進行操作,不得擅自變更。
4.學院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與學校規定。保證復試過程錄音錄像可追溯。
5.凡對復試、錄取等方面有疑問的考生,可向學院提交書面申訴申請,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考生提出的申訴進行調查及處理。
申訴電話:022-87370655
申訴郵箱:marine@tju.edu.cn
七、其他事宜
1.通知中未包含事項按照《天津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進行。
2.請全體考生務必保證所留通訊方式暢通,以便將相關信息及時通知到本人,否則后果自負。
3.有關調劑信息請考生關注即將發布的《天津大學海洋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校內調劑信息》。
4.此次公布計劃僅為根據學院總體計劃及各科生源情況初分計劃,實際錄取名額將視學校最終計劃分配和招生復試情況動態調整。
海洋科學與技術學院
2018年3月9日
歡迎報考天津大學海洋科學與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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