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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7-03-22 相關院校:南京理工大學
根據《南京理工大學201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結合重點實驗室具體情況,特制定重點實驗室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一、實驗室各專業復試線
1、復試線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2、復試名單見重點實驗室網站。
二、資格審查
重點實驗室復試資格審查小組將對考生的資格進行審查。考生復試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身份證原件
畢業證書原件(應屆生帶學生證原件)(復印件各一套,身份證和畢業證書(或學生證)復印在一張A4紙上,復印件右上角須寫明考生編號后四位)
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加蓋學校或檔案所在單位紅章)
《南京理工大學考生思想政治表現、自然情況審查表》
復試費80元,體檢費20元,共100元
其他能證明專業能力的材料及復印件
三、復試形式、內容和要求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不低于120%。
復試主要內容:
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實驗能力;外語聽說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和誠信等;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同時納入考核考生學習經歷及取得成果。
重點實驗室復試包括:筆試、綜合面試(含外語口語)
1.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2小時。
2.綜合面試:滿分為200分,面試要求:重點考核考生對本學科領域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的駕馭能力,以及創新
性和實踐性方面的綜合能力,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其中外語交流能力考核:滿分為40分,考核要求:重點考核考生的外語聽說基本能力。
3.筆試和面試成績計算及使用:筆試由重點實驗室統一集中閱卷,按百分制給出考生成績。面試:復試組每位考官
根據考生面試情況獨立給出各項成績和總分,對所有考官的成績進行平均計算得到考生的面試成績。
4. 復試成績=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5. 學校認為需進一步考查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四、復試階段各環節安排
1.校內、外調劑
(1)復試報到及復試資格審查:3月16日8:30-17:00(地點:重點實驗室二樓203)
(2)復試筆試:3月16日19:00-21:00(第三教學樓206、208)
(3)復試面試:3月17日8:00-17:00(地點:重點實驗室二樓204)
2.一志愿上線考生
(1)復試報到及復試資格審查:3月20日8:30-17:00(地點:重點實驗室203)
(2)復試筆試:3月20日19:00-21:00(第三教學樓206)
(3)復試面試:3月21日8:00-17:00(地點:重點實驗室204)
3.參加面試時,考生須提供反映其綜合素質能力與水平的各類證明材料原件;重點實驗室為考生設立考前等候區,
面試考生進入等候區應將手機關閉,保持安靜;面試考生根據面試安排順序,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依次到面試室
面試。考生面試結束后應立即離開面試現場,不得再進入考前等候區或在復試室附近逗留,經工作人員勸導仍不
服從安排者取消其面試資格。
4.學校認為需進一步考查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五、擬錄取名單確定
1.成績計算
初試規格化成績= (統考總分/500)×100
復試規格化成績= (復試成績/300)×100
總成績=初試規格化成績×_60_%+復試規格化成績×_40_%
2.擬錄取原則:實驗室根據專業招生計劃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擬錄取名單。
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60以下);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
六、調劑要求
校內調劑,優先接收畢業于全國重點大學的畢業生,參加過校級以上科研訓練或與報考專業相關的開放性實驗或各類競賽等,調劑申請表最遲3月16日17:00交至重點實驗室,經審核后,實驗室通知同意調劑的考生參加復試。校外調劑,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辦理調劑,接收范圍見我校《2017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接收優秀考生調劑的公告》。
專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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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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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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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器發射理論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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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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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成績須達到我院相應專業復試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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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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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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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體力學、工程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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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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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熱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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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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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計量技術及儀器,儀器儀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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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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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航、制導與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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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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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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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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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破格復試
本實驗室接收極少量破格復試學生,但必須達到學校破格復試要求。
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3月16日17:00前交至重點實驗室,經實驗室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報學校審批。
八、本細則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學201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有明確規定外,由本實驗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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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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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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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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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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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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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431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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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711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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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考生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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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凱
|
025-8431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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