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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7-03-22 相關院校: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根據教育部、北京市關于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復試錄取工作于3月18日以后開始進行。有關說明如下:
一、基本復試線
各院系根據《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生源、培養要求和招生計劃安排等確定本院系各專業進入復試的考生初試分數要求。各學院復試分數線及復試工作安排詳見各學院網站通知。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考生復試線不低于《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具體復試線由招生學院劃定。
單獨考試及 “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最低分數要求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劃定,具體如下:
(1)單獨考試考生復試分數線:單科(滿分=100分)不低于35,單科(滿分>100分)不低于53,總分不低于310。
(2) “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復試分數線:四科統考的總分不低于280分,兩科聯考科目的總分不低于170分。
二、復試的程序、時間和地點安排
參加復試的考生需符合北京交通大學各專業進入復試的考生初試分數要求,復試考生登陸研究生院主頁(http://gs.njtu.edu.cn/cms/)的“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院招生專題”,進入信息系統的“碩士招生”(3月18日對考生開放)查詢復試通知。在網上收到復試通知后,請點擊“確認復試”,補全信息并繳納復試費和體檢費后請打印個人陳述表、復試登記表和體檢表,復試時請考生攜帶個人陳述表、復試登記表、體檢表及資格審核需要的材料按照各學院的復試安排參加資格審核、復試和體檢,具體時間及地點請及時關注各學院網站通知。
三、復試資格審查要求
復試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查詢各學院網站通知):
1、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
3、學歷證書(應屆生帶學生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4、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人事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并加蓋檔案單位紅章。
5、個人陳述表、復試登記表、體檢表(學校碩士招生系統生成);
國防生、軍人參加復試還需提交經軍隊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證明。
少數民族骨干參加復試還需要提交報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同等學力考生參加復試還需要攜帶同等學力要求的證明材料。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參加復試還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參加復試還需要提交入伍批準書、退役證。
四、復試的內容及考核方式
復試由專業課考試、外語聽力和綜合面試(含外語口語測試)組成。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成績均計入復試成績。復試考生均應按學院規定時間參加復試。
1、專業課筆試
考試方式為閉卷,時間120分鐘。
2、外語聽力
考試時間30分鐘。
3、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由外語口語和綜合能力面試兩部分組成。
(1)口語測試
口語測試應包含考生本人自述和專家組提問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口語水平及反應能力。
(2)綜合能力面試
綜合能力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及綜合素質和能力,其中專業素質和能力主要有: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主要考查學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4、加試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考試時間每門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方式為閉卷。
五、復試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六、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考查,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加強對考生誠信狀況的核查,并作為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弄虛作假及違紀、作弊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
七、復試成績的計算
1、復試成績由專業課考試成績、外語聽力成績和綜合面試成績三部分組成,綜合面試成績包括口語面試部分成績和綜合能力部分成績,綜合能力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學科專業水平、專業外語閱讀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及思想品德表現等五部分。
2、除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審計這幾類專業學位以外,其余專業復試滿分為350分。其中專業課考試部分滿分為150分,外語聽力滿分為50分;綜合面試部分滿分為150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審計這幾類專業學位復試分值構成參照經管學院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八、復試考生的加分原則和依據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九、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分配、總成績合成
除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審計這幾類專業學位以外,其余專業初試成績總分500分,復試總成績350分,總成績滿分850分,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1%。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審計這幾類專業學位的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分配及總成績合成參照經管學院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十、錄取原則
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其中: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不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非定向就業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簽訂培養協議。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被擬錄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擬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招生單位同意,可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擬錄取后,招生單位不再接受保留入學資格申請。
十一、信息公示
復試前,各學院網站公布復試工作辦法和復試名單。復試結束后,各學院網站公布擬錄取名單。單考及“大學生士兵計劃”的復試及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十二、體檢
凡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按要求參加體檢,體檢在校醫院進行,具體時間關注學院網站的通知。體檢費網上繳納,繳費完成后打印體檢表參加體檢。
十三、復試費用
按照北京市發改委文件要求,參加復試的考生應繳納100元復試費,由考生通過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院主頁的研究生招生系統網上繳費平臺在復試前完成繳費。繳費后因各種原因不能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退。
十四、調劑基本條件及程序
1、調劑基本條件
①須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②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③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④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⑤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⑥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旅游管理須符合工作年限要求),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能調入以上7個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⑦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⑧報考“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單位“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納入“大學生士兵計劃”的招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⑨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⑩符合調劑條件的國防生考生,可在允許招收國防生碩士研究生的招生單位間相互調劑。
2、調劑其他要求
參照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3、調劑流程
見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北京交通大學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流程》。
十五、各學院聯系電話:
電子信息工程學院:010-51687344
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學院:010-51685847
經濟管理學院:010-51687171
經濟管理學院MBA中心:010-51687043
經濟管理學院工程碩士中心:010-51684717
經濟管理學院會計碩士中心:010-51684023
交通運輸學院:010-51688778
土木建筑工程學院:010-51687240
機械與電子控制工程學院:010-51687039
電氣工程學院:010-51688369
理學院:010-51688373
馬克思主義學院:010-51684573
軟件學院:010-51684092
建筑與藝術學院:010-51684824
語言與傳播學院:010-51688622
法學院:010-51688708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010-51688153
十六、監督舉報電話
北京交通大學紀委監督電話:51688571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專用監督電話:82837456
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2017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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