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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研究生入學須知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1-07-20 相關院校:新疆大學
近日,新疆大學發布了2011級研究生入學須知,詳情如下:
入學須知
一、凡被我校錄取的研究生,憑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應的材料到校本部研究生院報到,請勿提前或延期到校。在一周內無特殊情況不來報到者,其入學資格自動取消。
二、研究生報到時,必須攜帶以下材料:
1、 錄取通知書。
2、 戶口遷移證(可自愿選擇是否辦理此項,戶口遷入地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勝利路14號新疆大學)。
3、 黨、團員必須帶縣級以上地方黨委、團委的黨、團組織關系介紹信。入學前為新疆區外的黨、團員,其組織關系介紹信分別轉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工委黨建處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團委;入學前為新疆區內的黨員,其組織關系介紹信必須由地、廳級黨委開具黨組織關系介紹信,轉至新疆大學黨委組織部,入學前為新疆區內的團員其組織關系介紹信轉至新疆大學團委。否則,不能接轉組織關系。戶口遷移證、黨團組織關系介紹信應與錄取通知書上所寫姓名完全一致,所有證件均不得涂改,否則不予報到。
4、 凡國家職工錄取為研究生者,報到時必須攜帶原單位工資介紹信或工資轉移證明(須注明工作年限)、工資檔案(定向、委培不辦理此項)。
5、 報到時交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兩張,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人員須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及學士學位證原件;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者須攜帶身份證、已獲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證書原件。進修過與報考碩士專業相同或相近本科階段5門主干課程有效成績證明。
三、從2008年9月起,新疆大學已全面實施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2011年入學的研究生其獎助按《新疆大學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實施方案(試行)》、《新疆大學研究生獎學金管理辦法(試行)》和《新疆大學研究生教育基金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辦法實施。
四、人事檔案由單位的組織或人事部門轉至新疆大學研究生院思想教育科(定向、委培生不辦理此項)。
五、住宿實行公寓制,費用自理。床上用品由學校統一配備。
六、錄取通知書上所填錄取專業,是根據研究生本人志愿和國家需要決定的,入學后不得轉學其它專業。
七、為保證研究生的正常學習和生活,減輕研究生在醫療方面的經濟負擔,2011級全體研究生的醫療及保險按《關于組織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通知》(新大校辦字[2009]38號)相關規定執行。
校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勝利路14號(校本部)
電話:(0991)8582567(研招辦);8585357(培養科)
傳真:(0991)8581303
報到地點:新疆大學(校本部)研究生院
報到時間:9月5日—9月6日
新疆大學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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