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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研究生入學須知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6-09-03 相關院校:甘肅政法大學
甘肅政法學院2016級研究生報到須知
一、報到
1.新生憑本人身份證、研究生錄取通知書、畢業證和學位證件報到。上述證件不完備者,不能正常辦理報到手續。教育部規定:應屆本科畢業生考取研究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2.報到時間:2016年9月3日—4日。
3.報到地點:蘭州市安寧區安寧西路6號甘肅政法學院。
4.因故不能按時報到注冊者,須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可推遲報到。不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逾期兩周不注冊者,按有關規定作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二、繳費
1.學費:每生每學年8000元。
2.住宿:所有研究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實行公寓化管理,學校提供臥具(含被胎1、褥胎2、床單2、被套2、枕芯1、枕套1、枕巾2),費用363元。住宿費1000元/學年,不住宿的研究生必須填寫《甘肅政法學院研究生申請不住宿審批表》并報學校批準。
三、戶口、檔案、組織關系遷移等
1.戶口:非定向方式錄取的新生是否遷移戶口由個人自愿選擇。選擇遷移戶口者,報到當日持《錄取通知書》、《戶口遷移證》和身份證到保衛處辦公點辦理戶口遷移手續(遷移證有效期至報到日)。選擇不遷入者,畢業時戶口遷移手續自理,由此引發的其它問題,學校概不負責。
2.檔案:非定向方式錄取的新生必須轉學籍(人事)檔案。
3.黨組織關系:在組織部辦公點辦理黨組織關系遷移手續(省外生源黨組織關系轉至:中共甘肅省委組織部;去向:甘肅政法學院;省內生源黨組織關系轉至:甘肅政法學院黨委組織部)。
四、其它
1.學校對報到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包括入學資格核查、檔案審查、畢業證與學位證書的審核等),不符合我校碩士研究生入學條件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對在報考與復試中弄虛作假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新生接待點現場收取新生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復印件。
2.《錄取通知書》報到聯(通知書下聯)交學校保衛處辦理戶口遷移使用,留存聯(通知書上聯)由本人留存。
3.報到期間,學校在蘭州火車站、汽車南站、長途汽車站、汽車東站、汽車西站設有迎新接待站,學生下車后,請到甘肅政法學院接待站等候,學校有專車免費接送。
研招辦
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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