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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院校動態 來源:教育部網站 2011-06-01 相關院校:上海大學
為建立研究生培養質量長效保障機制,培養高素質創新性人才,根據教育部及上海市教委相關部署,上海大學自2008年起開始逐步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的調研和各項準備工作,并逐步實施了一系列與培養機制改革密切相關的基礎性工作。2011年3月,上海大學正式頒布了《博士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方案(試行)》,全面啟動以提高培養質量為目標的博士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
一、充分醞釀準備,逐步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的核心內容,為改革的順利實施奠定基礎
經過近3年的醞釀準備,上海大學逐步探索了在研究生培養方面的新舉措,為學校整體的博士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奠定基礎。
第一,建立導師資助和博士助研工作的基本雛形。學校于2008年出臺了《關于聘任研究生擔任助研工作的管理辦法(暫行)》,明確了為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按照“按需設崗、按崗聘任、加強考核”的原則,鼓勵導師(課題組)積極聘任博士研究生擔任助研工作。原則上每月資助600元,其中學校支付300元,導師(課題組)支付不低于300元。
第二,建立以提高培養質量為導向的專項資助方式。學校于2008年制定了《研究生創新能力培養實施計劃》。2008年度,共有67個碩士項目、109個博士項目入圍最后的評審。經專家組評議,最終確定24個碩士項目、71項博士項目獲得資助,資助金額150余萬元。2009年度,擴大研究生創新基金的資助范圍,使碩士生覆蓋面達到20%,全日制博士生覆蓋面達到70%,投入資金300余萬元。2010年度,再次投入約300余萬元,資助碩士項目423項,博士37項。
2009年,學校下發了《關于設立研究生短期出國訪學及參加國際會議資助基金的通知》,積極組織資助研究生分赴美國、日本、英國、澳大利亞、德國、意大利等地學習、交流,2009年投入經費44.1萬元,2010年,投入經費54.7萬元。
第三,初步確立了以科研為導向的博士名額分配制。2010年,學校下發了《關于“以科研為導向配置博士招生名額”的通知》,研究生部會同科研處、文科處制定了《上海大學博士生名額分配標準》,明確了學校整體統籌、名額切塊、各院系博士名額的具體分配原則等內容,并規定“無科研項目的博士生導師原則上不能招收博士生”。
二、聚焦于提升質量,全面啟動博士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
2011年3月,學校頒布了《上海大學博士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方案(試行)》,正式啟動了博士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工作。改革的指導思想是進一步適應建設創新型國家發展戰略需要和上海大學建設國際知名、國內一流的綜合性研究型大學的現實需求,目的在于確立導師負責制和資助機制,合理配置教育資源,構建博士研究生教育質量的長效保障機制,提高博士研究生培養質量。
具體而言,學校主要從四個方面著手,積極探索實施博士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努力構建博士研究生教育質量的長效保障機制,以培養高素質創新性人才。
第一,以科研需要為導向,合理調控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額。
學校根據“以科學研究為導向,合理配置博士生招生名額”原則,引入競爭與激勵機制,按科研需要合理配置博士生招生數量。每年招生前,學校根據各學科的科研項目等因素進行宏觀名額配置,然后由學院綜合考慮導師科研項目、科研經費、科研水平與學術影響力,以及導師培養博士生的質量等實際情況,制定導師年度博士招生指標分配方案。最后由學校對學院申報的配置名額進行全校調控。
第二,擴大導師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過程中的自主權。
學校通過進一步理順導師和研究生之間的關系,明確責任和權利,在滿足學校基本錄取條件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博士研究生復試權重比例,提高導師選拔人才的自主權。
第三,深化博士研究生獎助體系改革。
學校積極落實以科學研究為導向的導師負責制和資助制度,完善博士研究生的獎助體系。學校通過統籌多種資金,包括政府財政撥款,校、院(系)專項資金,導師配套經費以及社會捐助資金等,構建新的博士研究生獎助體系。新體系由生活津貼、助研津貼、學業優秀獎學金等構成。同時,加強博士研究生培養質量考核,由學院對博士研究生按學年進行定期考核,考核內容及方式由學院和導師共同制定,考核情況與結果報校研究生部備案。依照考核結果評定獎助學金等級,其中一等獎每月資助金額為2000元,二等獎每月資助金額為1800元,如考核不合格則沒有資助。在實施上述獎助學金資助體系的同時,導師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追加科研資助及獎勵。
第四,明確博士研究生導師提供科研資助費用制度。
根據以科研為導向的導師負責制原則,學校明確提出,導師招收研究生需提供一定的科研資助費用,招生人數不同,導師提供的費用也不同。在基本指標(每年1個博士研究生)內招生,基本費用主要由學校提供。導師可根據科研項目的需要,增加招生人數,但隨著招生人數的增加,導師提供的費用也相應增加。同時,因為學科門類之間的差異,不同學科領域的導師所提供的科研資助費用有所不同。比如招第一個博士研究生時,文史類學科的導師每年需提供1200元,法、理、管類學科的導師每年需提供1800元,工科類導師每年需提供3600元。之后每多招一個,導師每年提供的費用就在原來的基礎上增加3600元。且導師需在每年招生前,及時將科研資助費用轉入學校指定賬戶,否則,將限制其相應的招生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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