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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公告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6-04-16 相關院校: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2016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擬錄取考生須知
一、擬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
擬錄取的考生如因特殊情況在錄取當年不能入學,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至2年。請填寫《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經導師簽字和二級學院蓋章批準,交我校研招辦。
保留入學資格的擬錄取考生,在保留資格年限期滿后,需在入學當年6月前,向我校研招辦提交入學申請。
二、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
1、享受少數民族政策分數線的擬錄取考生,錄取類別必須為“定向就業”。錄取前須簽訂《享受少數民族政策定向協議書》一式三份;
2、擬錄取的在職考生,若研究生畢業后還將回到原單位工作,經原單位同意可申請錄取為“定向就業”。錄取前須簽訂由定向培養單位加蓋公章《普通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一式三份。
以上表格請于http://gra.guet.edu.cn/download.aspx下載,并于4月18日前,直接遞交(或EMS方式郵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過期不補,后果自負。
三、人事檔案(不含黨員檔案)的調取
1、擬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都必須將人事檔案調入我校。請憑復試報到時領取的我校《碩士研究生調檔函》,到本人檔案管理部門辦理調檔手續。九月開學前,人事檔案必須轉入我校。
2、擬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人事檔案無須調入我校。
人事檔案要求通過EMS方式寄送,請考生自行網上查詢EMS去向,拒來電查詢!
四、黨員關系介紹信
擬錄取考生為中共黨員的,均需將黨組織關系轉入我校,黨組織關系介紹信開具辦法如下:
1、桂林市外所在地轉入我校:介紹信抬頭為“中共桂林市委組織部”,派往地點為“桂林電子科技大學XXXX學院”;
2、桂林市內所在地轉入我校:介紹信抬頭為“中共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委員會”,派往地點為“XXXX學院”。
其中,XXXX為錄取專業所屬學院名稱(學院名稱請查詢校園網主頁-機構設置)。特別注意,“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已正式更名為“計算機與信息安全學院”,請填寫新名稱。
黨組織關系介紹信請入學時自行攜帶,在完成報道注冊后,由各學院黨務人員統一收取。
五、錄取通知書
錄取通知書將于5月底或6月初發放,以考生網上報名填寫的通信地址和手機號為準。地址為桂林市區的考生,自行到我校金雞嶺校區2教411室領取;其他考生將通過特快專遞的方式寄發。
如考生的通信地址和手機號有變動,請填寫附件1,并于5月10日前,發電子郵件到1953705626@qq.com進行修改。
錄取通知書寄出后,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特快專遞號,供考生查詢物流信息。
六、聯系方式
我校研招辦地址:
廣西桂林金雞路1號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編:541004
聯系人:廖老師,馬老師聯系電話:0773-2291377傳真:0773-2192062
七、特別聲明
被我校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擬錄取考生),如因故放棄擬錄取資格,請務必在第一時間書面告知招生學院。否則,我校將通過正式公函的方式,將該考生的不誠信行為通知考生學習或工作單位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負。
附:關于研究生錄取類別的區分:
從2014年起,研究生錄取類別分非定向就業、定向就業兩種。
①非定向研究生。在錄取時不確定未來的工作單位。在校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獎學金和其它生活待遇。畢業時應服從國家就業指導,在國家規定的服務范圍內進行安排或實行雙向選擇。
②定向培養研究生。在錄取時就確定將來的就業單位,并由考生與招生單位和定向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培養合同書,畢業后到合同規定的單位工作,可不調個人檔案到招生單位,由定向就業單位保管。
附件:
1.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修改申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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