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學院2015年工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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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5-12-25 19:16
樓主
根據“關于做好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二階段考試和錄取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5〕45號)的通知,結合我院今年的招生規模,確定2015年工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如下: 一、招生原則 1.在職工程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 2.報考我院在職工程研究生的復試資格分數線以學校劃定的合格分數線為準,我院不再進行二次劃線,實行差額選拔錄取。 二、復試要求及時間安排 根據“關于做好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二階段考試和錄取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5〕45號)的通知,成立我院2015年工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協調復試工作。 1.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 組 長:曾孝平 副組長:譚曉衡 成 員:張 玲、印 勇、吳玉成 秘 書:肖 磊、張文婷 根據上線人數,成立兩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3人。復試小組在學院復試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復試工作。 2.參加復試的考生于2016年1月10日13點準時達到主教1012進行綜合面試。 3.復試是進一步考查考生是否符合工程碩士研究生培養要求的重要環節,要加強對考生思想品德、個人誠信、專業素養、工程實踐能力、綜合素質等的考核。復試由筆試和面試組成,筆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素質及專業能力,筆試內容為電子技術基礎(含模擬、數字);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4.復試結束后,將考生的初試總成績與復試總成績進行加權求和作為考生的最終考試成績(初試總成績權重占60%、復試總成績權重占40%),以最終考試成績(考生最終考試成績=初試總成績/4×60%+復試總成績(折算成百分制)×40%)進行排序,由高到低進行差額選拔錄取。其中復試筆試成績權重30%,復試面試成績權重70%。 三、復試監督與復議 1.實行責任負責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對違反招生紀律并造成嚴重后果者,將嚴肅查處。 2.學院工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領導小組在復試成績公布5日內接受考生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由學院工程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報學校研究生院復議。 未盡事宜,通信工程學院工程碩士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負責解釋,電話:023-65111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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