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學講義——辨析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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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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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0-09-27 09:43
樓主
辨析題 1.請對“所有的教唆犯都是主犯”進行辨析。 2.請對“沒有被法院實際判處刑罰的,就不認為是犯罪”進行辨析。 3.請對“在共同犯罪中,所有的實行犯都是主犯”進行辨析。 4.請從刑罰的性質和目的的角度,對于沒有造成損害結果的中止犯免除處罰的合理性進行辨析。 5.請對“凡教唆他人犯罪的一律以共犯論處”進行辨析。 6.請對“只要構成數罪,就必須實行數罪并罰”的說法進行辨析。 7.我國刑法中犯罪的概念屬于犯罪的實質概念。 8.我國刑法中犯罪的概念只有定性因素,沒有定量因素。 9.只要確定了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就應對行為人追究刑事責任。 10.犯罪思想不是犯罪,但危害社會的語言就是犯罪。 11.在我國,單位犯罪就是法人犯罪。 12.單位犯罪就是犯罪集團。 13.所有的故意犯罪都有犯罪目的。 14.所有的犯罪都有犯罪停止形態。 15.對于預備階段的中止,既要按照預備犯進行處罰,也要按照中止犯進行處罰。 16.放棄能夠重復實施的侵害行為應認定為犯罪未遂。 17.只要造成損害,就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 18. 只要是幫助犯,就不可能是主犯。 19.只要是實行犯,就不可能是從犯。 20.防衛過當(避險過當)的罪過形式只能是直接故意。 21.緩刑考驗期滿后,不論何時犯何種犯罪,也不論刑罰如何,都不構成累犯。 22.無過當防衛權就是可以完全不符合正當防衛條件的正當防衛。 23.想象競合犯是處斷的一罪,實質的數罪。 24.只要是被判刑的罪犯,都應當強制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25.對累犯以及實施暴力犯罪的人,不得宣告緩刑。 26.特赦是對于受罪刑宣告的人免除其刑罰的全部或者部分的執行,既可以赦其罪,又可以赦其刑。所以,特赦后再犯罪的,不構成累犯。 27.繼續犯,也稱連續犯,是實質的一罪的一種。 28.減刑就是減輕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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